davish wrote:這麼嚴重指控,沒有...(恕刪) 沒有你攻擊網友來的嚴重啊~~腦補男 這也不用我說吧 你自己都認錯了 到現在都還不肯道歉夏可能涉及的是妨害作證罪 你涉及的可是公然污辱啊~~看來你真的沒有什麼法的觀念....
davish wrote:至於說調查小組憑什麼去『釐清』,調查小組有他的言論跟觀點自由,這部份可能沒有法律可以阻止。..(恕刪) 逐字稿這一部分,是學生當著夏林清說的,學生的觀點本是「受害者沒有一點清醒的可能」,經過夏院長的「釐清」,變為「無法判斷」,至於「言論跟觀點自由」是不能妨礙司法公正吧。
學生的意思應該是:主觀上他認為:「受害者沒有一點清醒的可能」,但是客觀上,「無法判斷」,這講起來還是妥協的客套話所以這不代表學生改變他主觀上的看法,只是他用客觀上的講法還緩和兩方的不同看法。舉一個例子講,我主觀上認為林志玲比小S漂亮,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見,我可以說每人對漂亮有不同看法,客觀上的確很難比較美醜,這樣講還是妥協的客套話,並不代表我改變了我主觀的看法。所以真的不要鑽牛角尖,要看上下文的意義阿 夏林清這樣咄咄逼人其實不太好,語氣可以緩和點或至少兩方都有相同質疑(我沒看原文,假設他對兩種講法質疑程度有差),但要把他解釋成串證也有點誇張,至少在我看來這串證似乎沒有效果也很難有效果,也沒人會這樣串證 Erichuangtw1980 wrote:學生的觀點本是「受害者沒有一點清醒的可能」,經過夏院長的「釐清」,變為「無法判斷」, 我可沒看到推論,你確定有的話可以把他的推論貼出來讓大家瞻仰一下 jiahsien wrote:說別人腦補,我倒覺得這只是一個推論的結果。 我講腦補起碼還有舉出例子,別人講我可沒有舉例,怎麼沒看到你糾正呢? 陽春麵101 wrote:充滿攻擊性的語言不會讓您的發言更讓人認同...請自重!
davish wrote:學生的意思應該是:...(恕刪)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是非常巨大的轉變,學生本來堅稱受害者無意識,最後卻變成無法判斷當時情境,這已不是妥協的委婉言辭,而是這個人的言詞已無效,所以夏老師及工作小組的影響是很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