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c2015 wrote:
「關於同志婚姻,我們...(恕刪)
同運就是要拉黑奴跟同志做連結才可以硬扯人權,歐洲人權法院已經判決婚姻制度不在人權法的範圍內了
devine wrote:
請問你是校長,你該怎麼解決?
一個學校宿舍原本是按照”生理”上的男生女生來安排住宿的房間,100人中有兩個同性戀(目前同性戀
比率),這兩個都是生理上是男生,心理上卻自認為是女生的同學,這兩個人要求按照他們心理上的認
定住進女生宿舍,否則就是岐視。
校長回答說學校原先規定就是按照生理上的區別(民法),但是這兩位學生主張修改學校規定,把校規改
成可以按照自己”生理”或”心理”上的認定去住進宿舍,原來98位學生出來抗議,說這會影響到我們原來
的生活。
校長說,要不這樣,我們立一個特別法來保障你們,把一些宿舍區隔出來給你們兩個專用,這兩位學生強
烈抗議,說這個是岐視,你們還是沒有承認我們是女生的事實,並且認為要改正這98位學生的錯誤觀念,
所以要另立一個性平等規定,強迫教導這98位學生要同意只要”心理”上自認為是女生的就是跟其它”生理”
上是女生一模一樣,享有同樣進女生廁所浴室及宿舍的權利。
其它98位同學出來抗議,說民主社會,我們投票決定(公投),這兩位學生說這是人權問題,不能投票決
定,堅持修改原有學校的宿舍規定,並且還要強迫其它98位學生要上性平等的相關課程,不接受這樣觀
念的就是岐視。
請問你是校長,你該怎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