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心理系性侵事件...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
看完之後
感覺是....
夏或許很努力、很有企圖心
但她似乎弄錯了一件事
大學院校固然是學術研究的地方.....(恕刪)


當受害者在今年3月PO文時,輔心就該接近她去了解她的困境,幫助她,而不單是要求學生不要多談,

當受害者男友發文時,如果夏和輔心不要先『站在一個受害者的位置』,

而是抱著『受害者男友是誤會了』,抱著一起解決學生困難的方向,

也許,事態的走向會不同,

究竟,『苦主』的冤情得以昭雪,就不會有人繼續替苦主『打抱不平』。


http://linyangyi.pixnet.net/blog/post/3332890-輔心事件採訪紀實
blast000 wrote:
現在夏林清就是所有...(恕刪)


民主社會想要在政治路上出頭,
不管是要當官、當民意代表或著搞群眾運動,
就是要給人民的選票做檢驗,
如果動不動就說群眾霸凌,
那根本是不尊重民主社會的民眾智慧~


荒唐是一回事,陰謀論是另外不同一回事,如果今天網友只說處理過程荒唐沒有從荒唐就冒然得出背後有天大陰謀的結論,我倒是還可以接受,所以問題不是夏林清有沒有做荒唐事,問題是網友們的推論可不可以達到起碼低標讓人接受。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沒有發現有太多荒唐的作為嗎?


性侵案是公訴罪,法律上不可能大事化小,所以指控夏吃案明顯就是抹黑毀謗,除非有夏違法的直接或間接證據。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
當事人指控吃案
去對照前後整個事件的發展
應該是指夏意圖讓整件事大事化小(個人推測)


接觸有經過被害人同意,所以我不認為這行為有多嚴重。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
不過根據性平法和被害者保護法
工作小組本來就不能去接觸詰問被害人或證人吧


我跟其他網友講了半天你還是犯同樣邏輯錯誤,性平法只規定性平會要啟動處理,沒有說其他人不能處理(這裡處理就是輔導,調查的意思),就算輔大不爽夏處理要整她,也不會用調查只能性平會這種理由,一定是用造成被害人不舒服等類似理由去處罰,好吧就算我太閒了,同樣的話一講再講
Erichuangtw1980 wrote:
夏的這些動作不可以。
照性平法規,調查由性平會做。
而且依照規定,輔導和調查必須分開。
夏的小組 「調查」和「輔導」沒分開


我講過了,我在#641就對這部分對話做逐句分析了,沒看過可以做逐句分析?你做給我看看,真不知道這麼明顯事實有何好爭的...
blast000 wrote:
像最簡單的,爭執夠久就等於有看資料,這哪個世界的理論(笑


我用聖經比喻不是指把說過的話當證據,我是指全盤接受這些觀點,即使這些觀點有明顯爭議的地方,這裡有點誤解...
blast000 wrote:
沒幾個人引用指控文當根據硬是要講指控文被當成聖經


我不知道你在講啥,我只談論我知道的部份,我沒看到的基本都沒討論。比如說我知道被害人男友指控夏吃案,我就只談這部分,其他部份我並沒涉及。
blast000 wrote:
還有,重新去翻一遍所謂的指控文,搞清楚那篇跟九月時道歉的差異,一樣不要求你離開這裡,把夏林清自己註上去的東西或者你無視資料自行腦補的東西拿出來唬人之前,看看這裡有過什麼原資料就好
學著看事實,好嗎?

davish wrote:
性平法只規定性平會要啟動處理,沒有說其他人不能處理(這裡處理就是輔導,調查的意思),...(恕刪)


錯誤的法治觀念,

當法律指定處理方式,沒照規定處理就叫違法。
沒錯是違法,但是是輔大違法,不是夏林清
拜託,這觀念都講幾次了,還要從頭再來一遍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錯誤的法治觀念,
當法律指定處理方式,沒照規定處理就叫違法。


啟動性平會是輔大這個等級的職權不是夏林清也不是心理系,所以違法(性平會這部分)這部分一定是輔大要擔起責任,我講這麼清楚不要再跟我講看不懂了
davish wrote:
荒唐是一回事,陰謀...(恕刪)

你不知道光是你一直堅持"指控吃案"就是你沒爬資料的最佳證據嗎?

指控文指控了很多東西,但從頭到尾沒有簡結成吃案過
"吃案"二字講難聽點是夏教的文字遊戲,指控文指責很多夏教的疏失,其中一部分疏失也真的踩在吃案定義的紅線上

但是在文內從頭到尾
並沒有指控夏林清吃案
甚至607民陣他媽的大公審裡都找不到吃案,男友指控吃案從哪裡冒出來的?

"吃案指控"這個東西,講白點是後來夏林清扣在兩人身上的東西
不是道歉文裡講了夏沒有吃案,就代表他們真的指控過好嗎
而且沒有吃案絲毫救不了夏林清,他們的問題比吃案更大

白色恐怖則是真有指控過啦,兩人在607也真的收回了
但是隨著資料被流出
有沒有白色恐怖跟夏林清有沒有吃案一樣不再是他兩人說了算
而是廣大"愚蠢"鄉民(以及國家機器,國家機器可以看比較多的記錄啦)看了輔心承認做過什麼,然後去爭論那到底是什麼的

從不引用受害者觀點又要全盤接受,所以問你到底哪個世界的理論?
至今很多人從沒有去爬過指控文,甚至道歉文也沒看過
然後被夏教的言行舉止給嚇著了就開火
才在途中蒐集各種資料讓自己的想像貼近真實
誰跟你全盤接受道歉文觀點?

然後甚至連資料也沒爬的你,一直把夏林清的反擊當成聖經
你怎麼不反省一下自己為何全盤接受夏林清的觀點?

我不知道你這樣算不算是自虐狂,跳出來罵沒查資料的人又一邊拼命告訴大家自己就是沒查的那個
你到底在幹嘛?
陰謀論

對這陰謀論有意見的人有更好的做法:引用夏林清上年代的尾端
我是疑犯的話我會幹死夏林清啦

輔大違法,不是夏林清

也許造成二度傷害還真的不違法
她自己承認的"踩到愛的地雷"也真的不違法
勸不要進性平,小塔東洪工作小組各位有人找你,你們慢慢講
要求改供詞那段有違法之虞,但是事情爆發到現在只要資料確定後來的做證沒變
嗯,多一個刑責少一個都證明不了輔心沒有問題
啊對了,我怎麼忘紀了,輔大是一個整體,輔心違法夏林清違法工作小組違法誰違法都算輔大違法
這樣講輔大違法的確最穩妥

davish wrote:
沒錯是違法,但是是輔大違法,不是夏林清
拜託,這觀念都講幾次了,還要從頭再來一遍嗎? 大笑大笑大笑
...(恕刪)


錯誤的觀念多講幾次不會變正確,

執行違法的工作小組是夏院長和何系主任,

如果被停職的夏院長和何系主任認為自己沒錯,去訴訟啊。

蘋果日報: 輔大夏林清吃案事件之思考
夏林清自清未吃案 輔大女學生男友狠打臉
中國時報:夏林清不滿遭控吃案 公開受害者男友全名
聯合報新聞摘錄:【輔大性侵案後續延燒,前社科院長夏林清遭指吃案、職位遭暫除...】source

由以上可知,夏被指控"吃案",可是網路跟媒體主流看法可不是幻想出來的
blast000 wrote:
"吃案指控"這個東西,講白點是後來夏林清扣在兩人身上的東西
講過很多次了,性平法沒有說心理系成立工作小組違法,有的話請你列出來。拜託懂法律跟邏輯的人來教教他吧,我(跟其他人)都講不知道有沒有十次了,真的耐心快被磨掉了...
違法(性平會)是在不啟動性平會,不是成立工作小組,然後啟動性平會是輔大的責任,這部分跟夏無關,講這樣還看不懂也誇張了點
Erichuangtw1980 wrote:
錯誤的觀念多講幾次不會變正確,
執行違法的工作小組是夏院長和何系主任,


夏又不是因為成立工作小組違反性平法被暫時免職,你到底在講啥?真的快講不下去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被停職的夏院長和何系主任認為自己沒錯,去訴訟啊。
davish wrote:
性平法沒有說心理系成立工作小組違法.....夏又不是因為成立工作小組違反性平法被暫時免職,你到底在講啥?真的快講不下去了......(恕刪)


殺人罪也不會說『鄭捷』殺人才違法,殺人就違法,

法律規定必須由『誰』去執行,

不是那個『誰』去做,就是違法。


Erichuangtw1980 wrote:
錯誤的觀念多講幾次不會變正確,

執行違法的工作小組是夏院長和何系主任,

如果被停職的夏院長和何系主任認為自己沒錯,去訴訟啊。
...(恕刪)


這句話是你腦補的吧『夏又不是因為成立工作小組違反性平法被暫時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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