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anwenbaobai wrote:
所以我說只要拿過國科會的計畫的老師,應該無一倖免都有你所謂的欺騙。但是沒人願意這樣做!因為制度就是這樣(真的您無法避免,只要你曾報過帳您就知道!這制度真的....),所以現在提出來沒有不好!也許修改制度更好了!畢竟有米誰要吃粥?能正常申報(完全核銷)誰要違規阿!!問題就是沒辦法!所以那3 大頭才會跳出來說話!您的比喻很奇怪!我文學造詣不好!您的意思是,妳寫儀器費結果沒買,然後跟研究生把錢光光嗎?這就像妳跟家裡伸手拿錢買車,說要從高雄到台北,家裡給錢了!試問妳如何規避妳沒買車,而是坐火車回家的?當然不可能阿? 但是你車買了,但有差價,你拿去花天酒地!這我覺得大大的不應該!但是車買了!家人要你開二高回來!但家裡的錢剛好用於買車但沒回數票過收費站!您會如何處置?是不是買差一點的車子!然後餘額付過路費呢? 但這就像你所,"名實不符就是欺騙",因為現在很多狀況是沒辦法跟家裡說,開二高要過路費所以我要買差一點的車好付過路費的機制!還是老話!!公款入口袋罪無可赦,公款用於公貪汙太沉重!
,這教授應該是會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