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 ing wrote:這也是錯的,台灣並沒有畸零地必須強制合併使用的規定...(恕刪) 規定是畸零地沒有和鄰地合併不能建築...真正讓王家無法退出都更的是,王家是沒有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出退出,錯失協調退出的機會,而王家確有收到都更開會通知。而規劃排除王家的困難是,都更案排除王家的畸零地,讓畸零地無法改建違法。---------參考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裁字第1582號
肥貓宅男 wrote:不能排除是你說了算? 你會不會太高估自己阿...(恕刪) 都更案通過前,提出退出,都更審議委員們可裁決,都更案通過後,王家訴願,都更審議委員退件,訴訟,法院判敗訴,目前要排除,必須有法定比例的地主同意,不是官員或建商說了算,之前同意戶和王家溝通過了,如果王家退出,整個都更案需砍掉重來,而且王家也沒有後續聯絡,目前王家4戶,1戶已簽同意,2戶同意待溝通後簽同意,一戶態度已經軟化不再堅持,就等者後續結果,大家一起幫他們的和解加油祝福,希望王家和36戶早日回家.
文林苑王家的抉擇,廢墟或5防5車位?人家高興就好,這就是民主社會。95年6月,樂揚董事長於部屬協調失敗多後親自拜訪王家,提出替代方案,還是被拒絕了。所以說事前樂揚未參予或王家未表達反對都是錯誤的。都更過程中唯一的正式文件,王家開價兩億,樂揚理都不理。直接以公共利益為原因採用多數決。現在營建署正式確認文林苑毫無公共利益可言,多數決的合法性在哪裡?營建署說有排除王家的解決方案,但因為樂揚不答應,所以北市府無法執行。消防局也表示當初未實地勘驗消防巷道不足四米,有所疏漏。北市府也說王家的土地產權仍然為王家私有。監察院彈劾都發局審核老舊建築的標準亂七八糟。一次寫完,免得你無限輪迴。
kuoyuan1 wrote:文林苑王家的抉擇,廢...(恕刪) 王家是要一個滿意的都更,之前對文林苑都更不滿意,所以有摩擦,有訴訟,其實王家對都更誤解很多,目前和建商的溝通也漸有共識,如果和解,應該是喜事,為何反都更的人,就是不願看到美好的結局,一直希望王家的處與抗爭狀態呢?難道畸零地被劃出無法建築,才是居住正義???
Erichuangtw1980 wrote:王家是要一個滿意的都...(恕刪) 每個人都希望文林苑圓滿落幕啊!只是目前的狀況是建商的態度太傲慢,拼命在媒體(包括網路)上造謠詆毀王家,才讓王老先生不爽。真為36戶好,你就請建商別再刺激王家了。
kuoyuan1 wrote:每個人都希望文林苑圓滿落幕啊!只是目前的狀況是建商的態度太傲慢,拼命在媒體(包括網路)上造謠詆毀王家,才讓王老先生不爽。真為36戶好,你就請建商別再刺激王家了。 你確定我們這些看戲的鄉民會希望圓滿落幕?在一般平民百姓的眼裡?王家就不傲慢?根本狗咬狗一嘴毛王老先生不爽?叫這麼熟?你是他們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