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chicine wrote:有一陣子很愛吃7-11的涼麵有次去買涼麵居然過期兩天還在架上看了兩盒都過期兩天 在商店中找到過期品 跟消基會還是衛生署反應 不是會罰店家三萬嗎?(檢舉者有獎金)之前學生時期在頂好打工時 聽正職的說有專門來店裡找過期去檢舉的人 聽說還真的有被罰過只是不知現在還有沒有
新手一生 wrote:作為回禮,要是這裡出現100張剪卡照片,非合成照片,我就告訴您們家樂福員工,是哪家分店哪個人把我氣成這樣 樓主該不會認為我是家樂福員工吧 我發那篇文 本意是想說如在店家看到過期品可以檢舉 讓店家得到最直接的懲處怎麼你說的好像我是家樂福員工來酸的 我怎麼看都不覺得那篇文有酸味
新手一生 wrote:作為回禮,要是這裡出現100張剪卡照片,非合成照片,我就告訴您們家樂福員工,是哪家分店哪個人把我氣成這樣,還把這個人相關資料和相片公開給您們知道,這個人還在您們家樂福裡,您們總公司把這個人調離我所在縣市,就想把事情這麼算了,雖然您們總公司最近想賠醫藥費給我,可是我不接受您們總公司的提議,想知道更多的話,就等100張剪卡照片,扣掉我一張,只剩99張照片 已經把我歸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