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1120 wrote:
總之,其重機的不要為上國道聲稱自己是重機,
塞車時鑽來鑽去又把自己當小綿羊,

以車速根本就有問題了~~還需要討論嗎?
以那的路最快最快就50~60(違規一)
再則重機沒行駛在正確路面上(違規二)
第三是對傷者再加以傷害(最好告牠重傷害)
敗類~~去死吧
柯小希 wrote:
那裡是15公分白線
白牌機車一樣不能走路肩
柯小希 wrote:
現在過失傷害又故意傷害+重機損害還自要己塗牛屎
全盤輸了了...
唯一一點有利的 趕快去驗傷吧...多少減低一點責任
isdera wrote:
既然都是違規,為何行人違規是主因? 重機違規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