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581 wrote:這事越看越令人懷疑... 還有一些鄉民在沒切確證據證明這件事是造假之前,別把人肉掛在嘴邊...要真人肉小心觸法(萬一是真有其事呢)。....(恕刪) 人肉有沒有事要看法條..人肉到現在有哪為因為人肉他人被判刑定讞?且這便當事件怎看都不簡單..(尤其四方報之涉入)政府沒出面主動調查真的說不過去...
fisheriestw wrote:人肉有沒有事要看法條..人肉到現在有哪為因為人肉他人被判刑定讞?且這便當事件怎看都不簡單..(尤其四方報之涉入)政府沒出面主動調查真的說不過去...(恕刪) 人肉有沒有事要看法條..ans:我都說了是小心觸法(萬一是真有其事呢),並沒說一定犯法。人肉到現在有哪為因為人肉他人被判刑定讞?ans:為什麼沒人被判刑定讞就可以不在乎法律(個資法)?且這便當事件怎看都不簡單..(尤其四方報之涉入)政府沒出面主動調查真的說不過去...ans:我也希望政府主動調查。
go581 wrote:人肉有沒有事要看法條..ans:我都說了是小心觸法(萬一是真有其事呢),並沒說一定犯法。人肉到現在有哪為因為人肉他人被判刑定讞?ans:為什麼沒人被判刑定讞就可以不在乎法律(個資法)?且這便當事件怎看都不簡單..(尤其四方報之涉入)政府沒出面主動調查真的說不過去...ans:我也希望政府主動調查。...(恕刪) 觸不觸法跟當事之真偽無關.觸不觸法是在於行為.法律是用來研讀與研究的,不是用來無緣由的害怕與恐懼的.既然無被判刑定讞者, 那代表行為即使明顯觸犯該法條字面,法官對該法條的實質解釋範圍已有相當程度定見!之後要想成案的難度就會越來越高..我建議先去讀懂個資法為先吧..不用在那邊怕東怕西的..
我在工業區工作這麼久,說實話我還真沒見過外勞到便當店買便當都麻自己買菜買肉回宿舍煮,說一口流利的中文更是少難怪這篇文章會被人懷疑...疑點太多了泰國和菲律賓的外勞有幾個可以一眼分的出來.........
newtoeic wrote:案情急起直下~中天獨...(恕刪) 唉~不賣便當又如何?重要嗎?當初開放大陸客來台旅遊,台灣不也有餐廳不賣大陸客?不能嗎?大陸客不是更無辜?搞成好像大殺大罪民族罪人的樣子。國家意識強的國家,這些反而愈民粹愈強硬,也愈團結萬眾一心,這樣主權才會強。他們怕?愈好,這樣更代表我們不是軟杮子,可以隨你欺負。
ChenKen7 wrote:唉~不賣便當又如何?...(恕刪) 我認為拒賣還算OK,算抗議菲律賓的行為,但說人家是狗,罵髒話,甚至把便當放地上這些侮辱人的行為就太超過了重點是這些事情是事實嗎?如果是事實請拿出證據!這些人或許一時好玩創作,或許為了特定目的,但若是無中生有或誇張渲染就太可惡了,讓菲國媒體引用,重創台灣人的國際形象,若讓外國人認為台灣人是喜歡侮辱菲勞的不友善民族,那身為台灣人的你我有多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