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
請回頭看前回文!另外...(恕刪)
鄉民主要是進行道德審判.............
憑甚麼....有甚麼資格....
prettyguy wrote:
法律人的特色,就是喜歡賣弄他所懂的那套遊戲規則!
只要是不符合他們所建構的遊戲規則,就是盲目就是濫情!
可憐的法律人!活在他們的象牙塔!渾然不知法律在他們的玩弄下,已經變成一種罪惡!法律比犯罪者還可惡!!!
有些事情,雖然不到以法律相繩之地步,但是這社會總有道德這玩意吧!
法律人最喜歡賣弄的就是:
只要不被法律責難,即使不道德也沒關係!因為我懂法律!這遊戲規則我懂!你能奈我何?
看到別人做不道德的行為,就跳出來賣弄他所懂的遊戲規則:這國家好極權!管到人民說謊!來來來!我也來說謊!我聲援你!
政府敢抓我是吧?你政府可惡!比我這種不道德的行為還可惡!
這種事情影響這社會以及台灣的形象太大!原本就可受公評!當人們本著良知跳出來指責這樣的行為時,卻還有人會跳出來會辯駁:你們憑什麼道德審判?
我真的很難想像,這樣的法律系的老師以後教出來的法官學生?...(恕刪)
andylin5841086 wrote:
"造謠"如何定義??
有人說馬英九是Bumbler,有人說馬英九很優秀,
請問到底哪邊的人是在造謠?
記者的報導你能說全部都屬實嗎?
名嘴講的都沒有參雜唬洨臆測的成分嗎?
之前媽媽嘴事件就是個造謠的例子!!
所以才需培養媒體識讀能力
除了像虛假不實商業廣告
基於消費者與廠商間的資訊不對等
廠商的各種實力大於一般消費者太多
買賣契約成立之後,消費者受有不利
主管機關為制衡廠商利用其優勢,
才會進行對虛偽不實廣告的處罰
而今你與造謠者,
有甚麼樣利害關係
有利害關係的頂多只是那主角(便當店老闆)
是否只是因為信以為真而受騙,心有不甘
(自己無腦,是要怪誰!!)
ps.這社會本就虛偽,存在大量謊言
如果要如你所願,對所有所謂"造謠者"處罰,那結果肯定會
比過去白色恐怖慘烈,多少無辜的人又會被政府以
"造謠"這空泛概念,陷於造謠者之名
婆婆媽媽哪個沒有公開造謠過?
發生殺人案件,附近路人甲乙丙間的繪聲繪影,又該如何?
捫心自問,你自己難道沒在公開場合講過別人八卦?
難道對社會安定真的一點影響都沒有嗎?!
(影響是有無的判斷,不是大小的判斷,這點大家應該已經很清楚吧!!)
少在那裏假正義之名!!!
對於那些"轉載的人"跟"媒體",不分青紅皂白,故意大量散布引起話題
這些人不是更符合那條法律的規定嗎!!
怎沒見人對那些廢物說過一句
而更有許多看過便當文之後,只是看戲湊熱鬧卻不吭一聲的一堆人
現在卻來這裡罵學者,自己為主持公道,從心底只覺得你們做作罷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