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的意見可能不中聽,不過,大家就姑且聽聽、想想------------------------大家聲援洪仲丘案件就是因為這個案子太離譜了,也深知軍中有太多潛規則和見不得光的事,洪家家屬的三大訴求一是真相二是嚴懲應負責的人而三就是制度的改革,軍中人權因洪案的發生而得到國人的重視,家屬也第三個訴求,相信也是國人希望看到的,洪案促使軍中的人權得到改善。那麼是否也該包括范某人的人權?羈押中的被告為什麼要被「操」有什麼法律賦予軍檢單位可以「操」羈押中的被告呢?
cape129 wrote:我個人的意見可能不中聽,不過,大家就姑且聽聽、想想------------------------大家聲援洪仲丘案件就是因為這個案子太離譜了,也深知軍中有太多潛規則和見不得光的事,洪家家屬的三大訴求一是真相二是嚴懲應負責的人而三就是制度的改革,軍中人權因洪案的發生而得到國人的重視,家屬也第三個訴求,相信也是國人希望看到的,洪案促使軍中的人權得到改善。那麼是否也該包括范某人的人權?羈押中的被告為什麼要被「操」有什麼法律賦予軍檢單位可以「操」羈押中的被告呢? 你說的是對的
球德洛 wrote:是每個人都被操...曹檢受訪自己也說這是軍事看守所的正常作習你的前提必須只有他比較操或只有操他....那就不合理 球大我的意思是,每個羈押的被告都不可以被操,不是只有范某人。從洪仲丘案伯看軍檢辦案的能力,就可知其高下,被軍檢羈押的人會沒有第二個高國慶(冤案),第二個洪仲丘(公報私仇)。軍方所課正常作習、操課的依據何在嗎?中華民國除了羈押法外還有軍事羈押法嗎?(這點我是真的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