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真相一定要符合鄉民的期待嗎」


rexjian wrote:
法律既然訂出了不一樣的名詞,
執行面就是必須做出分別,
拿軍方自訂的行政規則中「做的都是一樣的事情」,
只是更突顯軍方便宜行事、曲解法令。

所以我才說這是陋習,也說行政上公文書寫禁閉是不對的,該寫悔過。
至於說曲解法令我想不至於,
畢竟軍方擁有自己的裁量權。

syntech wrote:

照理說,悔過的體能訓練強度應該比禁閉少.
悔過應該是關門讀書,寫心得,
其實這個應該是尊重士官與士兵的不同,
軍官的同等處罰叫"檢束".
但是軍官的檢束又降到禁假+寫心得報告的程度

但是這個"體能訓練"的強度怎麼實施,
又會回到禁閉室管理的上頭.
部隊有沒有區分悔過及禁閉的訓練方式,
戒護人員是否了解此規定及按表操課.

我也覺得悔過應該就是面壁思過的感覺,
但是換個方向想,禁閉也只是禁足的感覺,
這兩個都沒有說到可以做體能操兵吧?
所以進禁閉室意義何在?
又者,當兵這詞也並沒有說要基本教練掃地各種操演吧?

所以應該說這要看軍方的行政裁量權是怎樣了。
有問題的陋習,可以藉由這次機會更改。

晝神夜魔 wrote:
3.要說的就是層層負責及把關,不是表面文章,有蓋到章就好。我那個年代是沒開什麼士評會、人評會,也不用體檢,長官說送就送,簽呈寫一寫,跑完就可以出發。但現今既有規定,就該遵守吧。
4.收禁閉生單位是會核對禁閉原因等等的,不是要關多久都可以,我就被打槍一次,長官要關兵一個月,但接管單位說,依禁閉理由只能關兩週,不然拒收,我只好打電話回部隊請示,最後也改成兩週。
5.既然你也同意,我只能說,我從軍時,很多權責跟規定也不懂(輪調也沒看專長的),都是上面交代、提點,邊做邊學,現在我相信也是老樣子。
6.異地備份是是多一條線,多一顆硬碟,花不了多少錢,但你說的是事實,只要既有人員能負責把關,就不用多花成本。異地備份的好處是,如果一顆壞了,火/水災等天災人禍,重要的檔案還能有保留,至於檔案是否有重要到這種程度,依單位特性自行決定。
7.你說的大致沒錯,但有一點:有監視器的地方都有哨點,再派人員意義?既然現狀為有監視器及哨點,應有其考量,監視器待修期間,至少要去巡點吧,不然裝監視器所為何來。
8.同您所說,待議。
9.這不是在發洩喔,這也是大問題,由軍檢一開始說是意外、他為硬要扯上意外,非得法醫打臉說是他殺等等,軍檢職責不是要查真相、依証據辦案嗎?如果真被軍檢照一開始意外結論定案,就沒這後面的懲處了,更偏離真相了,不是嗎?而後面這些處份本來就是有其過失事實。另,軍檢的態度不過份嗎,有依其權責及程序辦案嗎;丟開軍方串供、滅証假設,至少是應注意未注意,應作為未作為吧。人民就是看軍檢態度才憤怒的。


3.所以我才說舊時可以說送就送(聽來的)。現在的規定從這件事看來是都有遵守,只是流程讓他加速。
4.到現在來說,送上去的公文都寫好了,不會是你送到禁閉室才告訴你不是單位要關多久就關多久。
現在相對以前嚴謹。
5.沒錯,我退伍時還是這樣
6.異地備份我想有它的好處在,但是對於監視器的資料備份我目前聽過的小範圍周遭沒遇過。
況且國軍,算了吧!要他異地備份不是一條線一顆硬碟的這麼簡單。
拿我目前所待私人企業來講,要多一個新的流程,執行某新SOP,部門都踢來踢去了。
要求系統需完善改良處,上面只會告訴你現在沒多余配給資金,自己想辦法。
真送上去的,沒個一兩年根本不會有結果。最讓人吐血的是出來的結果因為資金考量還是閹割版。
所以說軍隊是整個社會的縮繪一點不假。
7.我不希望這個問題最後變成雞與蛋的先後爭議。
也或許是工作上性質關係,不相信下游廠商或是加盟,那要推動許多事情將窒礙難行。
所以我會認為既然有哨點的地方都有監視器,那只是多個保障,發生問題的時候好核對。
監視器既然出現問題,加派人員前往查看?跟原本就已經在第一線的人員,不就資源衝突了。
除非是像彈藥庫某些單點哨我就認為有必要,
多點哨的地方,人員口供核對足以。
電影中保全遇到監視器畫面雪花黑掉,會加派員現場查看,那是因為現場沒人。
8.待議。
9.應該這樣說,他殺是要有層層的因果關係與犯意來證明。
且法醫只能判斷這個人可能是怎麼死的,而不是判斷這個人是他殺,這點我想我再解釋一下您能更懂。
案發現場某甲橫倒於水泥地上,肚子上插了一把刀。
法醫的職責就是這個屍體上的傷口怎麼造成,哪個是讓他死亡的因素;
司法警察官職責才是查驗現場與兇器指紋,調查死者生前等大環境情形,是跌倒自捅還是他人或是其它。
這個新聞事件莫名在於,各法醫說的不同。沒驗屍的醫生憑檢查報告見有記者詢問也表達意見。
媒體報導高大成對於驗屍的版本都有不同了,連高大成自己出來上節目說的話讓我感覺..他不是法醫嗎!?
但想來這都是媒體捕風捉影造成的,事情還是讓它回歸自然本質較好。
對於軍檢那個部分其實大家都一樣,不熟悉。正因大多數人對於未知的事物態度是感到可怕的,
所以軍檢的行為我也無法做出什麼評議,我也不懂他們在幹嘛。
起碼他們沒串供滅證或是像以前一樣離譜的說出自殺就好。
軍檢以前紀錄確有不好,但我也知道台灣媒體亂象,
有死人就不會報窮苦人家;
有腥羶色就不會報促進社會福利新聞;
打開報紙只要有性侵,就會莫名出現一堆性侵性騷擾新聞;火災異同,
對個人來說簡直莫名其妙已極!害我看到有益的新聞都會感動一小下。
惟華人文化似乎就愛這套。
第四權的誇張其實跟國防部的陋習我認為同等重要..

好像扯太遠
cybastar wrote:由以上一堆言論,很明顯可看出國軍有網軍,


只有支持洪家才正常,支持檢調真相就是網軍,真好笑!加油我明天在家吹冷氣看你們表演,不要讓我失望啊,記得要認真討真相,沒有真相不要解散,不惜流血也要真相,沒真相就解散是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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