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臺灣是否是個法治國家?這是個好問題,但臺灣比中國更重視法治吧!我能肯定台灣絕對是個民粹的國家,不要說司法了,就連最高統治者總統人民不爽就直接當他的面嗆聲,試問還有什麼權威是能讓人民信服的?今天洪案要起訴,結果絕對不會讓鄉民、洪家親屬滿意,但捫心自問,換成是你來辦,你能辦出讓所有人都信服的結果嗎?我想答案不證自明,那麼就不用討論了!
洪案造成日後國軍的影響:
1.部隊長應該不敢再送胖子進禁閉室
2.日後禁閉室應該與夏令營差不多了
3.部隊移送軍法案件應該會增加

結論:
一連串的疏失與意外演變成不可收拾的民粹運動
戒護士(心想):早知道禁閉生不耐操我就把他們當大專寶寶來顧就好
結果自己可能比酒駕撞死人的葉少爺判的還重這是什麼社會啊!
做人好難~做好人更難!
您說的很有道理!但要改變現狀,除了勇氣,還要有腦袋呀!洪就是有勇氣而無腦袋,連命都不保了,又如何改變現狀呢?首先能做到不同流合污,將不滿放在心底,等到做到能改變環境的位置,再實現理想,這才是應該要做的事。李登輝就是這樣幹的,最後他也改變了台灣,如果像洪這樣做,只是逞一時之勇而已!
司法的標準一定很高,要有很明確的證據,不能只憑臆測就斷人有罪,但現在不都是以臆測來取代辦案嗎?在法官斷案之前,所有的人都是無罪的,都有基本人權,網民的口水,只會造成多數暴力的迫害而已!
首先,本人實在不知道"「同理心」,其實是被媒體炒作出來的!"這句話的道理是什麼?意思是,沒有媒體,台灣人就沒有同理心嗎?還是同理心的方向都會因媒體而改變?本人不這麼認為。

大埔案對百姓的影響一定比洪仲丘更深遠,不是人人要當兵,但人人的房子都可能被拆遷,不是嗎?
對的,所以呢?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影響著兩個不同的角度。由不同的單位負責。都是很重要的。照這個道理,馬路上的洞都比洪仲丘的命重要,是這樣嗎?
一痛換一痛,要大家來評比輕重,這是很不道德的。兩個要本人選,兩個都很重要。

大家一直在說「無限上綱」,怎樣的真相會讓他們滿意?首先,本人認為,這是人命,人命關天,不然您倒是說說,人命的上綱在哪?讓人滿意的真相,就是「真相」。本人相信,如果能照日據的大學教授一樣,實驗出來証明十六支攝影機一起沒畫面然後又正常的陰錯陽差可以存在,這樣的明明白白,應該是不會有人多說什麼。
「不把范佐憲等人以眼還眼,他們還是不會滿意的」這句話本人是否可以認為是一種操弄,因為洪家人沒說過這句話。老實說,本人一直沒看到類似的表達。

濫情而理盲,這也是您說的。陳揮文是您的偶像吧,本人還特別去把他的新聞看了一下才回您。首先,本人必須承認,陳揮文先生很冷靜,有的人說是很冷血。本人認為,冷靜的歪理,還是歪理。
根據他所言就本人所理解,這一切應基於「比例原則」。別的案例如何如何,這樣還不夠嗎?這不是行車kiss到,不是開車門a到,這是一條人命。
拿不出證據?是沒錯,拿不出來。這個案子的立場和職權完全不合比例,要洪家拿出証據,是很不道德的,或是說,這是沒種的行為。政府軍隊一定有能力証明自己的清白。不是那種「陰錯陽差」的說法。如果不是清白,就法辨。所有的沉冤,都應得雪。

所謂的濫情,本人認為,盲目地保護部分不良的人員,把「保護他們」和「保護國軍」劃上等號,這才是濫情。這與以前活人祭山神有什麼分別?三不五時要出一條人命來換本人的安全,本人不要這種不道德的安全。
保家衛國,要本人如何相信這樣的人會保家衛國?會不會就是因為都是這種人,所以廣大興號事件才會發生?
把不好的人換掉,換成好的人,讓國家軍隊更好,這才是對的。把這種人留下,還給他們槍,真遇戰時,他們拿槍逼百姓衝前線也不令人意外。
一直覺得本案之中有個關鍵疑點,

但包括媒體卻都沒有去深究,

----就是有關洪員的體重問體,

認識的胖子幾乎在當兵時都是一生中最瘦的時候,

不明白為甚麼原本已屬肥胖的洪員僅僅一年的軍旅生涯,

竟還能胖十多公斤,

以至成了運動高危險族群,

這分明與國軍的訓練目標是背道而馳的.

如果屬於不正常的增重,是否本身就是一種疾病呢?

幾乎可以說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肥胖,不是嗎?


當然,542旅的軍士官把BMI33的人送禁閉,

以為很爽其實是活埋自己而不自知,

也很好奇542旅是怎麼能把人養得這麼胖的?

lovekingmaker wrote:
「卑之無甚高論」這是...(恕刪)


軍隊的規範本來就難以用社會的標準去評論!!

在現實社會上,公司中怎麼可能都沒有不合理的地方!!

不但有,而且更多,反而都沒人坑聲?
大公司不就有案例!!
過勞死的國民,我們卻沒人出聲,援助他,真是標準不一....

人們都用最高標準去看待軍隊,卻用最低標準看待自己,
說軍隊黑暗?我卻想要說如果真的黑,今天上街頭絕對是幾十萬甚至百萬!!

就如同大大所說的!!
一梯新兵入伍,有國中畢,有高中畢,有大學畢,甚至碩士畢,
每個人素質都不一樣,管理的方式都是統一的呀,難道叫部隊個別教育?!!

不好的管理制度可以加以改進,讓它變的更好更有制度,以防此事件一再發生!!
相信你我都有共同的想法!!

結果現今媒體是怎樣對待,見縫插針,胡亂報導,未審先判?

名嘴個個都是法官,只要有人持反對意見,就要把他打入黑牢,說這個人是國軍派來的!!

那違抗上級命令,當面給長官難看,自己違規帶手機通通不算了?

人的標準真奇怪,先不管別人怎樣,自己先做好,自己先變強,不怕別人挑剔你,
要復仇請先把自己的拳頭變大,沒有?
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可惜等不到了!!
lovekingmaker wrote:
您說得很好!過去出了事,軍方一直在掩蓋,洪案也一樣,但不能憑這點就揣測洪案背後有一群人在密謀除去洪,對吧!

我覺得洪家相對 江國慶案理性很多
家屬並不是只要兇手
要的是"真相"

當處理流程不被信任
又怎麼會信任處理結果

要家屬要靜待調查結果
但軍檢調查方式流程不被信任
誰會相信軍檢調查結果

==
這個價值關從起訴書可以看出差異
軍方最不在意 流程 權責
因此 流程出問題
只是行政瑕疵

但是流程不明 權責不分
造成的弊端實在太大
1. 當大魔王的 高層人員 => 旅級
2. 混口飯吃的 基層人員 => 連級
3. 當土皇帝的 技術人員 => 士官長
4. 為虎作倀的 作業人員 => 禁閉士
5. 廢掉武功的 稽核人員 => 戰情, 憲兵官, 軍檢
如果上面是一家公司
一家國營公司
會沉淪到什麼程度
不難想像

==
洪案會發展到什麼程度
並不設限

但下一波的重心就是修法了
立院諸公去拔掉國防黑毛
如果還有下一個洪案
怎麼樣的流程可以讓真相出來
避免串供 滅證

Mijo wrote:
認識的胖子幾乎在當兵時都是一生中最瘦的時候,
不明白為甚麼原本已屬肥胖的洪員僅僅一年的軍旅生涯,
竟還能胖十多公斤,
以至成了運動高危險族群,


當兵也有分階段,
菜的時候要入列操練,體能會最好.體重也最輕,
老到一個程度後,就是看別人操,
如果有接業務的老鳥,就越沒機會操到.
作息正常,操練程度減少,
所以洪員最後體重這麼重,其實沒有什麼意外.

退伍後,操練程度更低,但是作息不正常,
又亂吃一通,
當然體重又比當兵時更重.

所以拿當兵體重來說嘴是沒有意義.

lovekingmaker wrote:
臺灣是否是個法治國家...(恕刪)


起訴要讓家屬信服或民眾信服 那就拿出實質得證據阿?
重要的證據如影帶 戰情日誌 洪員日記 等 連手機也先被扣押多日再歸還案主
請問這樣的起訴不草率嗎?
16支影帶 偏偏就那3支有問題 是在騙小孩嗎?
怪媒體怪洪家人連日放話及怪鄉民 怎麼不怪怪國防部或軍檢是如何辦案的?
老話一句 那些企圖混淆此案
希望會有報應在他的後代或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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