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 Chang wrote:
美韓FTA談判不只5年,期間上街抗爭不在少數
還到美國抗議
反對韓美FTA 韓國遠徵示威隊白宮開鑼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6/06/content_4650146.htm
因此我視抗爭為必然,大多數的國家面對國與國甚至多國之間的經濟協議,
都有支持與反對的一方,出來上街頭,甚至爆發流血衝突
現在日本也在面對類似的問題...(恕刪)
談判結果該不該接受應該重點不在於談了多久,而在於談判的內容是甚麼
談個十年都談不完不代表一定就能談出對我們有利的條件
談個兩年就簽訂也不等於一定是喪權辱國的條約
請不要把眼光放在時間而應該把重點放在內涵
本來要談多久不該是個最重要的議題,要是時間站在我們這邊,我也不覺得我們該有甚麼好著急,就慢慢談個五十年也無妨
不過,不知道您認為台灣還有幾個五年十年可以讓我們繼續這樣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