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守衛 wrote:
我是根據自由時報的救援時間表來看
溺水救援時間表
7:43pm,地下道積水15公分,警示燈自動亮起,陳女疑未見警示訊息仍進入地下室
7:45pm,警方接獲大甲區公所通報地下道積水
7:48pm,陳女報案
7:51pm,警員到場拉起封鎖線
7:54pm,警方去電陳女,陳女稱仍受困,大甲派出所再度確認已通知消防隊
7:58pm,大甲消防分隊8人抵達現場潛水救援
8:09pm,救出2名小孩
8:35pm,吊車吊起陳女座車,陳女送醫
5:45am,陳女不治
製表:記者張軒哲
關鍵字"地下道積水害死人 家屬:人禍奪命"
若是根據據自由時報的救援時間表來看,那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7:48pm,陳女報案說水深約40-50公分,7:51pm,警員到場拉起封鎖線目測水深2米,3分鐘左右水位從40-50公分急升至2米,會不會太誇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