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jon wrote:看來這些挺高雄警察做法的市民應該和北韓市民是同一個等級的花媽=金政恩=絕對不會錯的領導人高雄=北韓=全世界最幸福的國家(城市) 我說大哥啊不怕被肉搜?不怕被警察送辦?罪名是::刑法第132條,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如果網路鄉民反映激烈就要抓起來而且嚴辦如果網路鄉民反映冷淡那就算了萬一抓了效果不好又有人出來講執法過當一切以「民」意為依歸即可這種事情法律是參考用的.........heroo wrote:在道德面來說確實這人...(恕刪)
yuyung11 wrote:台北捷運鄭捷殺人事件,有人出來讚個聲而已,也被叫台北警察去問話了呀! 結果按讚的人有事嗎?而且我猜需要協助調查是因為,上面的留言是說要仿效鄭捷殺人,按讚的人是否有共謀的意圖需要去協助釐清法律有其規定,不是鄉民們觀感不好就要判刑像我個人非常厭惡這些這個白目的言論,這種沒有口德的行為一定會有報應的但是實務上法律能判甚麼刑我是很懷疑
網路留言也是要負責的,煽動挑撥社會大眾情緒台灣不知道有沒法可辦,大陸是直接抓去地下室拷問的這種反人類的心理病態也確實該抓去關心下他有什麼問題以免變成鄭捷又一堆人說警察只會馬後砲至於別人都闖紅燈沒抓,就你倒楣被查被抓難道要把以前闖紅燈沒被抓的先抓完才能動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