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傷亡慘 男網路喊開心被逮

所以,從這個事件看來
高雄已經變成警察國家...
嗯,還沒獨立應該是警察城市

看來這些挺高雄警察做法的市民應該和北韓市民是同一個等級的
花媽=金政恩=絕對不會錯的領導人
高雄=北韓=全世界最幸福的國家(城市)
如果只是因為這樣喊開心的而被抓

那就是警察國家了

國之將亡, 必有異事

shadowjon wrote:
看來這些挺高雄警察做法的市民應該和北韓市民是同一個等級的
花媽=金政恩=絕對不會錯的領導人
高雄=北韓=全世界最幸福的國家(城市)

我說大哥啊
不怕被肉搜?
不怕被警察送辦?
罪名是


刑法第132條,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如果網路鄉民反映激烈
就要抓起來
而且嚴辦
如果網路鄉民反映冷淡
那就算了
萬一抓了效果不好
又有人出來講執法過當
一切以「民」意為依歸即可
這種事情法律是參考用的.........
heroo wrote:
在道德面來說確實這人...(恕刪)
我覺得警察抓他是在保護他耶

因為應該已經有很多人要揪團去揍他了
heroo wrote:
https://tw...(恕刪)

現在看起來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我砲故我在

yuyung11 wrote:
台北捷運鄭捷殺人事件,有人出來讚個聲而已,也被叫台北警察去問話了呀!



結果按讚的人有事嗎?

而且我猜需要協助調查是因為,上面的留言是說要仿效鄭捷殺人,按讚的人是否有共謀的意圖需要去協助釐清

法律有其規定,不是鄉民們觀感不好就要判刑

像我個人非常厭惡這些這個白目的言論,這種沒有口德的行為一定會有報應的

但是實務上法律能判甚麼刑我是很懷疑

怎麼護航高雄警察作法的言論都這麼好笑......

最好是敢動用私刑,鄉民自以為是的正義

肉搜並公布個資就已經是犯法的行為了
還敢說應該很多人揪團要去揍對方......

heroo wrote:
肉搜並公布個資就已經是犯法的行為了
還敢說應該很多人揪團要去揍對方......


而且個資法犯法行為卻沒見到高市府警方大動作積極主動偵辦
網路留言也是要負責的,煽動挑撥社會大眾情緒
台灣不知道有沒法可辦,大陸是直接抓去地下室拷問的
這種反人類的心理病態也確實該抓去關心下他有什麼問題
以免變成鄭捷又一堆人說警察只會馬後砲

至於別人都闖紅燈沒抓,就你倒楣被查被抓
難道要把以前闖紅燈沒被抓的先抓完才能動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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