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腦鐵金剛 wrote:
既然都要付22k
為什麼老闆要請只會做15k事的人
因為願意作22K事的人請光了。
結案!
薪資這東西本來就會有其供需平衡,
法定薪資美其名是在保障弱勢族群,
但是實際上那就是一種干預自由的東西。
簡單的說,
如果今天法律規定你不管做多少事,
你都至少能領到22K的薪水,
那你會願意作22K的事還是15K的事?
這東西就跟當初的共產主義一樣,
以為全部的人勞動的成果由全部的人均分就是公平而且照顧到每一個人,
但是忽略了人性的好逸惡勞面,
最後只會導致沒有人願意付出勞動,
因為不管付出多少,得到的回報並沒有比較多。
簡單的說,我在工作,他在休息,結果他領的錢跟我一樣多,那我為什麼要工作?
現在在抱怨法定薪資太低的人是哪些人?
這些人是真的沒能力領22K以上的薪水?
還是只是不願意付出更多努力只想著要政府保障他們的最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