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檢舉多柯文哲:下個月再看到這樣的數字試試看

凸歸台灣 wrote: 這種事就是要人要錢才能改善,老闆不給人不給錢要怎麼改善? ...(恕刪)


以前工作上,開會遇到一位主管,針對產品問題,在開會中報告這個問題是人力不足造成,這問題非他們能預防

不客氣的講,你人力不足為何平常會議都不報,過去半年也不見你有提出增加人力需求,開會也不見你講,一出問題全堆給人力不足,那是怪公司還是要怪你平常沒發現到問題,還是你知道問題也知道人力不足,依然固我過日子

wujiern wrote:
以前工作上,開會遇到...(恕刪)


違停開單多少又不是警政工作重點,何況這應該是檢舉達人舉發的。

就好像以前產品是陽春包裝,突然新老闆嫌包裝不好看,要你馬上改善,不花錢是要怎麼改?



wujiern wrote:
不要說各縣市市長
請問有那間公司的老闆,開會覺得這數據有問題,要相關單位改善,需老闆先提出改善對策才行?
有誰在工作上遇到這樣的老闆
那要花錢請主管幹嘛,直接請作業員及工程師,主管統統砍掉就好(恕刪)


身為一個主管,就是要比下屬有更多的智慧跟領導實務經驗,下屬如果無能,主管就有必要來協助解決;很多事情都是集思廣益討論後,再決定一個最佳方案,而不是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去了解,就一句"再看到這樣的數字試試看",這樣只會更顯得主管的無才無能,這樣就算了,更慘的是主管的那張嘴常常鬧笑話,丟臉丟到國外去,讓歪國人都知道他是一個沒啥料的主管,而一個無才無能整天嗆聲的主管領導一整個團隊,真不知成何體統?那公司請這主管幹嘛?
0827qyur wrote: 身為一個主管,就是要比下屬有更多的智慧跟領導實務經驗 ...(恕刪)


談的是老闆,你在講什麼主管?
老闆什麼都懂,開會對任何事情或數據不滿能都提出改善對策,可以指教是那家公司有這種奇人

還有不是所有主管都比下屬有更多的智慧跟領導實務經驗,等你有職場"實際"經驗就會明白,拍馬屁也是要有能力,拍的好也是能當上主管

0827qyur wrote:
身為一個主管,就是要...(恕刪)


原來柯市長的功用就是威脅下屬!

不要惹我生氣!你給我試試看! .....



wujiern wrote:
談的是老闆,你在講什麼主管?...(恕刪)


市府一級主管是跟市長同進退的。現在的一級主管都是柯P挑選的。

這些一級主管都是競選酬庸用的,罵不得。所以柯P就只好直接飆他們的下屬了!




開放交通違規事件,民眾以錄影或拍照檢舉,罰金回饋制(檢舉可抽一成獎金)!
保證警察不用再開單,路上紅黃線都不會有人亂停車。

以法治民,以民治民,邁向全民公敵的時代!
這個問題,這個,這個,大家可以坐下來談,成立個違規停車委員會或讓全民參與i-voting 一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liuhsuanming wrote:
開放交通違規事件,民...(恕刪)


查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採證照片或錄影),並請檢具。」

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shukae wrote:
無能市長,莫此為甚 ...(恕刪)

說得太棒了
丟臉丟到外國去
台北人的臉都被丟光了
狗官一個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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