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tprints wrote:
柯文哲:三創將復工 ...(恕刪)
cch327 wrote:
使照上是地上12樓地下6樓
他出租給各廠商
所以營登請各廠商自己去辦
不然還幫廠商辦營登嗎
我公司租的要請房東去幫我辦嗎
既然使照出來可以去申請門牌了
另外某台說誰低頭那又怎樣
你贏面子我贏裡子
一般來說,這種大商場並不是讓設櫃租戶自己去請營業登記。
這種大型商場租金的收法都是「包底抽成」,
就是說講好租金比如說最低每月10萬,
然後用未稅營業額的假設10%計算,
如果營業額不到100萬,那就收10萬,
如果營業額120萬,那就收12萬。
但是,怎樣知道這個櫃位營業額多少錢呢?
該商場會禁止租櫃位的廠商自己開發票,
比如說四創園區,就只能開四創園區的發票,
等到月底結算時,四創再開一張進貨支票給設櫃廠商。
照前面的例子,必倒資訊租了一個櫃位在四創,
本月未稅營業額是120萬,包底抽成10%,
月底四創就跟必倒資訊「進貨」108萬,
必倒資訊開不含稅108萬的發票給四創,
四創本月則開出不含稅120萬的發票給一般消費者,
然後約定一個付款時間開票或匯款給必倒。
中間套取的價差12萬就等於四創這個櫃位收到的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