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etorian0828 wrote:但問題是: 慈濟為何不等台北市政府解編這保護區"後"再買呢?而是要先 "低價" 買保護區 "再" 要求解編為建地蓋房子??這"先後順序"說明了慈濟的投機心態和作為...(恕刪) 甚麼建地?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呢!還低價買保護區,後面是找不到高價賣出的指責點,所以自轉成變建地蓋房子?
一直的問題不就是取得保護區後變更用地的這件事情,取得並不表示就會破壞保護地,但是變更用地100%就一定會破壞,慈濟並不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了,而是每一筆用慈善名義購入之後,沒多久就變更用地,這並不關慈濟是不是做了很多好事,而是這樣的作法是一種標準的商業行為,打著慈善的名義行購地之實,而且這些買地的錢,拿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不是很好嗎?既然可以拿出這麼多的錢,就表示慈濟的錢基本上是淹過腳的,這就回歸到一個問題,在更久之前我想大家的印象都是慈濟是一個慈善團體,既然是慈善團體是不是應該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所以大家才會捐錢給慈濟,希望她們能夠做更多的好事,近幾年不就都是買土地蓋靜思堂,海外的救助永遠比台灣優先,雖然我沒捐過錢給慈濟,可是這樣的印象,還是捐給真正在做善事的單位,在講一個宗教問題,佛教不都在倡言四大皆空,六根清淨,做到了嗎?
a00701020 wrote:我不是有想法而已,我...(恕刪) 你看的就一定是對的?他人就一定是錯?像我也有看到好的一面 但是 我也看過不好的一面事情本來就有 好/壞之分 我說我看/聽過的事 持正面看法的就一直說我錯 (不是看錯/就是我聽錯)反而 持正面看法的就一定是對?所以 我才說 當我親眼看過那些不好的事情以後 我才會同意:事出必有因可 那些 持正面看法的就一直說 他們才是對的 只要是 反他們的就一定是錯:這不是先入為主的行為?還有一個團體 是由人組成:以現在人的素質 不會是:100的好 那99也不會出現 因為不可像黃金等礦物可提煉 99.999999固:8-9成 會是好的 剩下的1-2成 是來破壞的 可是 持正面看法的就一直不願像面對那1-2成 還一直美化成99.999999
藍色小章魚 wrote:一直的問題不就是取得...(恕刪) 我是覺得啦,那大可把這塊地弄個生態公園之纇的場所或一些低密度的非商業營利開發,盡量不去破壞,這樣也不錯,不但造福里民,更能彰顯出慈濟的大愛不是?另;慈濟必須要有辦法去說服那些官員/環評團體/柯市長..等,就算政府都同意了,也必須遵守當初的規劃承諾,不要之後又設置一些有的沒的營利單位;但這案子前兩屆市長都擋下來了,更何況現在是KP當道,要跟他來硬的不太可能..
a00701020 wrote:我不是有想法而已,我...(恕刪) 事有黑白之分你說網路:1.重複並且不斷地對其他網民使用言語暴力。2.重複並且不斷地對特定網民或網路群體進行杯葛。3.模仿特定網民外表及行為特徵,並且加以羞辱。4.把受害人之個人資料(如真實姓名,容貌等)公開,俗稱「起底」,但是有時受害者也會公布加害者之個人資料藉以自我保護,由於牽涉言論自由,犯罪加害者的個人隱私保護問題一直存在爭議。5.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這些相片旁加上誹謗性文字,俗稱「改相(改圖)」。6.重複並且不斷地在論壇中以言語用發帖甚至以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受害人。7.重複並且不斷地傷害跟受害人有關的人士與朋友藉以孤立受害者,稱為關係霸凌。8.使用不同的帳戶及身份攻擊同一名受害人,導致受害人誤以為很多人討厭及攻擊他。霸凌是一種反社會行為,通常會造成受害人心靈創傷、扭曲,也會造成課業成就低落、人際疏離,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產生報復性攻擊行為,或使受害人轉而霸凌他人[3];對加害人也有一定影響,這些加害人成年後的犯罪率、酗酒現象比例相當高,具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有60%在24歲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則只有23%[4]。霸凌的種類包含肢體霸凌、言語霸凌、傷害跟受害人有關的人士與朋友藉以孤立受害者為關係霸凌和非直接霸凌4種[5]。在受害者分析上,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到肢體霸凌,女生受言語霸凌或性騷擾的比例較大[6]。霸凌對受害人造成的後遺症相當多,包括逃家、逃學、出現慢性疾病、自殺和飲食不正常等,並且會造成自尊降低、時常焦慮不安、悲觀思維與高度渴求關懷心理[7]。其中有些受害人長大後會轉變成加害人,這些同時是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學生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也比單純的加害人或受害人高[8]。網路難不成就只有霸凌就沒有好處??????????????????? 事有黑白之分 這件事也正好證明在正面的後面有看不到壞在進
JasonQ wrote:你有興趣, 可以自己去看慈濟對"非解編不可的理由說明" 那我早看過了! 他的理由不行嗎? 地是他的他也照規則玩,那又回到那一句,在不違法前提下,他有義務為了其他人妥協嗎?他有義務嗎?JasonQ wrote:所以是當初牽線的市府官員欺騙慈濟, 慈濟應該要站在維護捐款人權益的立場對欺騙慈濟的人提告吧!!? 這是兩件事情,請問有啥關係?還是你自己以為慈濟有履行當初對於捐款人的壓力所以必須要在這裡開發? 好! 那退一步來說好了!就算是這樣,請問又有何問題?
JasonQ wrote:所以是當初牽線的市府官員欺騙慈濟, 慈濟應該要站在維護捐款人權益的立場對欺騙慈濟的人提告吧!!?...(恕刪) 政論節目看太多?還是看那些政治人物選舉時告來告去的,變小紅衛兵的準則了喔?現在是怎樣,一定要提告才叫自清喔?然後你才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