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這是一則沒營養新聞只是又是出於柯市長之口看來新聞業靠他就可以稱半年...人家喝酒就喝酒有啥了不起有酒氣跟大巨蛋公事又有何關係?而既然是你柯市長公開故意要噹人那自然會引起反彈自身行為就已經明顯是自己在打臉自己既然討厭人家聽說在跟你說上次三億事件自己就是聽說又轉述結果這次還是一樣聽說又轉述真是本性難移天天在消費自己個人信用當個京官卻把自己搞的像當保正真是夠了~
FREE BIKER 67 wrote:KP表示: 雖然合...(恕刪) 其實問題不在合不合法而是在「事實」及「舉証」假設警察攔你下來說「聞到你喝酒」就可以以酒駕的名義移送你嗎?開會一堆人開只有一個小助理有聞到???不知「台北市政府」如何「舉証」????這種事,本來就不應上媒體更何況老趙本來身體就不好 沒喝酒 很久了再者,老趙喝酒?會不會打醉拳都和大巨蛋無關這下子好了,本來 大巨蛋 本來有問題那遠雄要負全責現在問題來了「停工」這下,日後巨蛋要是有問題遠雄都可以說在我手上蓋的時侯好好的是你叫我停工,又下了幾天雨才這樣的呵~~~~~~~扯不完這下 台北市政府慘了而且 那80處未依圖施工到底是在那幾處?不要只是幾個樓梯?幾個廁所?要有很嚴重的事才能用到停工的手段難道你家裝黃時,有一個電燈裝錯了,你就叫所有工班停工???而且,「停工」期間不算逾期天數這樣懂了嗎?這下老趙更爽了本來老趙日夜趕工都不一定作的完怕被罰錢(逾期違約金)現在好啦!哇~~~~~最後,爽到遠雄爽到老趙而且,各個技師公會、捷運局、建築師公會................都覺得「大底沒完成」不要停工會有危險可是..............萬一真的出事這帳可是算「台北市政府」的
一般工程案件會有3方1.是業主(台北市政府)2.設計監造單位(建築師)3.營造商(遠雄)圖有沒有問題?安全有沒有問題其實是問2.設計監造單位(建築師)老趙,我也很討厭他但,我還是要說如果,80幾處,經過2.設計監造單位(建築師)同意又或著這 80幾處 是 設計監造單位(建築師)要求變更且又無關安全緊要用這個停工不會太....................換來的風險,可是捷運的安危不會太....................其實,真正的原因可能是「酒」而不是這80幾處未依圖施工
leonheat03 wrote:那還真的是笑掉人家...(恕刪) 重點是在重要會議前喝酒有影射做事不嚴謹和輕浮這對於一個企業負責人來說是很大的侮辱輕則影射此人品性有問題重則影射此人在公務態度上和信用上有問題這還不算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