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洪智坤柯文哲:殘障人士找工作不是很容易






第 31 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 (構) ,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前二項標準者,應定期向機關 (構) 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繳納差額補助費;其金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依第一項、第二項進用重度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
警政、消防、關務及法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

bob120400 wrote:
闡述事實不對嗎?殘...(恕刪)


闡述事實當然沒有問題
殘障人士確實工作不好找
不過柯p留任洪市長的原因並非他的能力
而是因為他的身體殘障,工作不好找...
這算不算是歧視....
來來來~

來看看護航的何時要轉移焦點~

bob120400 wrote:
闡述事實不對嗎?

殘障人士的確是不好找工作阿。

還是你不贊成這句話。


如果他今天說:殘障人士活該不好找工作。

那就必須譴責他。

否則為什麼提到殘障人士就會被認為是歧視?(恕刪)


我不贊成啊

怎麼了

"殘障"二個字本身就是歧視



不過轉移焦點不能改變洩密事實





中午看新聞說洪智坤平常是用拐杖,昨天到議會特別坐輪椅,還被世間情虧說護身符拿出來了.
雖說我笑點不是很低,看到還是笑出來了
白話解說 :殘障人士找工作不是很容易,所以可以洩密.該怎麼辦沒我說話 誰敢辦,鋒頭過後 風平浪靜.

bob120400 wrote:
闡述事實不對嗎?殘...(恕刪)


闡述事實當然沒有問題

但是下屬做錯事,應該要拿殘障出來說工作很難找?

所以 做錯事不重要? 專業不重要?

但是因為殘障就要考慮繼續?



據台北市政府人事處表示,劉玉婷是約聘人員,劉自己也承認並未經過公務員的進用考試及訓練,所以基本上是個體制外的人,透過約聘的漂白管道進入市府秘書處,然後又被派到台北市政府顧問室支援。也被市府顧問洪智坤當作私人秘書使用。一個編制外的人員,被派去支援一個編制上沒有秘書的市府顧問當秘書。

你說說,殘障就可以 胡亂搞 還不用下台?

不是殘障的問題,而是此人操守有問題,柯P你還搞不清楚狀況?以後會挖洞讓你跳的就是這種人。

身為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任意提供公文給特定人士及媒體圖利,不懂得利益迴避,能不懲處,以召公信?
bob120400 wrote:
喔,原來有殘障採用名額制度,
全台灣的殘障人式不好找工作的問題就解決嚕?
理解理解

政府單位的人事任用
一直都有針對弱勢族群的保障條件
身心障礙特考就是對身心障礙族群的特別條款
不過,不是有限制就會被任用
而是可以克服和一般人競爭的弱勢
但還是要經過考試的過程與競爭才會被任用

但是話說回來
比起為少數或特定且明顯強勢的身心障礙者爭取權益
是不是該回過頭多關照一下台北市12萬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裡面那些沒有家人照顧、沒有資源支持、不會替自己發言、更沒有小秘書的障礙者
多規劃一些更好的服務呢??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赴議會針對5大案到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

藍綠兩黨議員一開始就砲轟,廉委會委員、市政顧問洪智坤涉將資料透露給特定媒體,要求今天下午的人事處的審議,洪智坤只有「去」或「留」兩個選擇。

柯文哲對此表示,「顧問就是有問才開口,沒問就顧門口」;
他也說,「殘障人士要找工作也不是很容易」。
兩句話引起吳思瑤不滿,表示柯文哲已得罪市府近600名顧問,又說身障人士不好找工作,要求立即道歉。

柯文哲在備詢台上道歉後,議員洪健益也提醒柯文哲,「幕僚是來做事而不是來惹是非、不滅火就算了不要放火」,呼籲柯文哲說話三思,不要再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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