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talist wrote:
http://www.hellous.com/homepage/section_news.php?aId=2470
看看美國建商是如何處理釘子戶?
多尊重釘子戶的生命財產權,
美國建商可以這樣蓋台灣建商為何不行?(恕刪)
您看一下美國老太太房子+院子多大
之前文林苑是23坪
羅家更小是15.7坪
小於建築法的最小面積
如果不都更將來就變畸零地無法使用
避免土地零碎化才規定這種必須加入
如果土地夠大台灣也是可以讓你留的
大砲台 wrote:
好像如果過程屋主有同意後反悔那沒話說,要是沒有,那不就等於多數人同意逼迫他就範嗎?
我們都脫光了你為什麼沒脫?
我不想脫!
你不一起脫,那我們就沒辦法穿衣服。
我不想脫!
你現在是要害我們嗎?
我就不想脫!
你只顧你自己,我們的權益呢?
.......
THE666 wrote:
要比喻,應該是下面這樣..
某天中午,上司說今天不要吃員工餐廳自助餐了,
他要請大家外面吃大餐,但必須要部門全部員工都去他才要請,
後來大家都說要去吃,
只有一個員工說不要,他說他吃員工餐廳就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