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事件,「因玩樂而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


迴旋曲 wrote:
什麼跟什麼!?八仙...(恕刪)


增建也是私人產權.蓋增建也是私人行為

若發現是增建係違建.政府難道無責無權處理嗎

polu wrote:
"公開營利活動"
最好政府無法可管
最好都跟政府沒關係


政府出來管,限制到了誰的時候,又會有一群人跳出來說這是他們的自由,這是憲法賦予他們的人權,這是民主社會的ABC,....

小心被大腸花的吐口水喔


Mmm~ wrote:
政府出來管,限制到...(恕刪)


我贊成戒嚴並實施宵禁啦。一切公開集會活動都要政府批准,任何夜間戶外活動都禁止。開趴?通通抓起來!
藤野探險隊 wrote:
從這類事件當中,我...(恕刪)


好像在臺灣的年輕人很悲哀,不消費買東西被譙,當阿宅被譙,出門玩也被譙,集會也被譙,東譙西譙就是看不起年輕人,好像當年輕人就一定要成為這整個社會大悶鍋的出氣筒...

Mmm~ wrote:
政府出來管,限制到...(恕刪)


人權不是憲法賦予.是人人生而有之
憲法為"保障"人權因而限制政府權力

不要曲解人權.不要曲解憲法

polu wrote:
還在扯八仙,毛院長...(恕刪)


我看到了民粹

polu wrote:
增建也是私人產權.蓋增建也是私人行為

若發現是增建係違建.政府難道無責無權處理嗎


你該有點法律概念吧?違建合不合法?不合法。那出現了違建政府沒管,出了事該不該負責(於違建營業,導致火災燒死人等等?該。

現在:噴玉米粉犯法嗎?沒有。開趴犯法嗎?沒有,一面開趴一面噴玉米粉犯法嗎?沒有。請問政府要負什麼責?

Enter Passcode wrote:
我看到了民粹...(恕刪)


我看到了民意.國家進步的動力

polu wrote:
我看到了民意.國家...(恕刪)


我也看到了,但是不是你
願大家可以平安!!!
玩樂時多想想一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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