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八仙粉暴事件 有辦法申請國賠嗎? "應禁止而未禁止"


台南小吳 wrote:
國賠?
國賠?
國賠...(恕刪)
所以是誰提出國賠申請?能否指名道姓提供一下?

政府的確有立法不周延.執法不確實的疏失
但應該還不到可申請國賠的程度

事後補齊法規.全力搶救傷患.
努力做事就要支持.希望政府記取教訓
arnestus wrote:
這是一個很矛盾的論點,如果你認為他是應禁止而未禁止的活動,

那你還去參加幹嘛?你怎麼會去參加一個你認為"不正當的活動"呢?


你突破盲點了, 明知該活動「應禁止」但卻又去「參加」, 除非有證據說你「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無法自理行為,否則很難自圓其說!!

tjptw wrote:
所以是誰提出國賠申...(恕刪)


目前還未提出,已經安排前奏~~~!


八仙塵爆家屬痛批 應究責的還有新北市政府
http://www.nownews.com/n/2015/07/06/1740229
很有可能
政府在這樣放一些福利出來如慰問金公假免付醫藥
這是天災的禮遇規格
有些人就開始認為政府認錯
絲毫忘記政府全民的一切行為
接著會出來佔街頭
越到選舉日搞越大
這是人心自古不變
一個不嫌少二個不嫌多
從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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