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模範生義美違法儲放逾期9年食品

yymmrr wrote:
義美食品感謝社會各界丶及消費者的支持與鼓勵,對於包裝標示所謂「未來食品」説明如下:

本公司之「巧克力霜淇淋液」有效期,因為配合運送遠地(如花蓮丶台東),乃採用「冷凍」保存方式,因此,保存期限與「冷藏」方式不同,其標示為可予以延長至少3個月以上。

另外,有關儲放逾九年商品,純屬倉管人員疏失,因為數量極少,未按時銷毀,本公司立即做全面檢討丶改善!!實際上,各通路上不可能有逾期商品銷售!


這套用辭上次過期奶油的時候就用過了

原來義美的保存期限都是參考用的

豆漿可以在保存期限前壞掉-->婉君一片叫好
霜淇淋可以放到過期都不會壞-->婉君也一片叫好

這搞的我好亂啊

yuffany wrote:
3.義美對食藥署的指控好像也有道理,突如其來的大查廠。我們可以看看食藥署如何說明。總不會真的只是為了懲罰義美不聽話。


原來稽查還要先和人家打好招呼約好時間才去的啊
真貼心喔


看來義美的標示並不可靠啊!以前一堆看義美標示說不含化學添加物的,不曉得真的假的。反倒是那些把添加物標示清楚的廠商,誠實多了

大阪貓 wrote:
一時疏忽就放了九年...這一時還真久

另一個問題就是看來內部也沒盤點機制了

不然東西一過期 在盤點時就能得知處理了
...

呆滯庫存是老闆很愛管的項目,可以降低成本,不能用的東西怎麼會放那麼久?

理論上還是拿來生產,才會放在倉庫裡
yuffany wrote:
1.倉儲管理有缺失,我倒是比較驚訝過期品未清理罰得比亂標保存期限還重,後者應該比較嚴重吧!

2.同一食材,不同包裝,不同保存條件之下的保存期限不同(想想鋁箔包和鋁罐飲料),這點義美沒錯。但是應該明確標示兩種保存期限,就如化妝品開封後三個月同樣的道理。不然義美如何保證奶霜不會提前被退冰使用?那可就真正成了未來食品了。這也是缺失。

3.義美對食藥署的指控好像也有道理,突如其來的大查廠。我們可以看看食藥署如何說明。總不會真的只是為了懲罰義美不聽話。(恕刪)


做吃的過期的不扔

心理想的還有什麼好事

什麼放了九年一起丟的鬼話你不會真信吧


yuffany wrote:
3.義美對食藥署的指控好像也有道理,突如其來的大查廠。我們可以看看食藥署如何說明。總不會真的只是為了懲罰義美不聽話。...(恕刪)

依法行政,幹嘛要說明
總不至於義美如此行為,政府就要避免秋後算帳之嫌,對義美不予聞問吧?
違法在先,還怪人家幹嘛抓我違法?

yuffany wrote:
3.義美對食藥署的指控好像也有道理,突如其來的大查廠。我們可以看看食藥署如何說明。總不會真的只是為了懲罰義美不聽話。


純粹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義美的指控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今天不查他的話,明天不知又會有多少民眾受害?

他們也算是累犯了,不是嗎?


0110101 1001010

just4funtw wrote:
純粹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義美的指控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今天不查他的話,明天不知又會有多少民眾受害?
他們也算是累犯了,不是嗎?


其實應該先不要講是哪一家廠商 畢竟良心事業做什麼都是對的

先把過期產品堆放一大堆在冷凍櫃先說出來,鄉民們一定會大加撻伐 說是無良黑心廠商

隔一天後再把廠商名字公布出來...就很有趣了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看聲明,似乎奶霜上有標明冷凍三個月,
那就是義美太笨了,
應該只標示冷凍保存期,
然後說明「使用前請冷藏於2~5度可保存10天」,
這樣不但合法,
下游冷藏過期一個月都不會有人知道。

至於查廠,
如果24小時是真的,
我在想當初富味鄉,味全,頂新查廠查了幾小時?這些都是出大事後被查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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