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mmrr wrote:
義美食品感謝社會各界丶及消費者的支持與鼓勵,對於包裝標示所謂「未來食品」説明如下:
本公司之「巧克力霜淇淋液」有效期,因為配合運送遠地(如花蓮丶台東),乃採用「冷凍」保存方式,因此,保存期限與「冷藏」方式不同,其標示為可予以延長至少3個月以上。
另外,有關儲放逾九年商品,純屬倉管人員疏失,因為數量極少,未按時銷毀,本公司立即做全面檢討丶改善!!實際上,各通路上不可能有逾期商品銷售!
這套用辭上次過期奶油的時候就用過了
原來義美的保存期限都是參考用的
豆漿可以在保存期限前壞掉-->婉君一片叫好
霜淇淋可以放到過期都不會壞-->婉君也一片叫好
這搞的我好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