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的癥結點到底在哪裡?

bian0728 wrote:
而不是送到他國去處理
更何況是送去一個司法制度比我們還糟的國家

你这种诈骗出来的【两国论】是中国法律的条款内容还是台湾省法律的条款内容?
哪一条哪一款?成立了两个国家?
何时?今天是2016/04/16,【两国】是在明天还是后天成立?
诈骗言论骗骗相护,不奇怪

bian0728 wrote:
看你回的就知道
你根本就不知道無罪推定原則的意義
如果沒有基本的法治觀念
實在沒什麼好討論的


就是這個無罪推定原則,遣送回台灣的“詐欺犯”無法定罪,只好釋放或是輕罪易科罰金。現在怎麼還有在扯法制觀念的?這群人渣的犯罪對象與地點都不在台灣,繼續你的台灣法治好了。
不要再玩什麼法律的文字遊戲了,殺人,詐騙就該重刑,再這樣玩下去,台灣根本沒有未來!
還是以後台灣也要跟索馬利亞一樣,靠詐騙打劫過活?
上樑不正 怎麼會拿石頭 扎 自己腳
bian0728 wrote:
先說我不認為一定要...(恕刪)

bian0728 wrote:
無罪推定原則有聽過嗎

如果連最基本的法治觀念都沒有

認為大陸法治制度很進步也是情有可原


要有法治精神是嗎?所以應該支持把台灣車禍撞死人的英國佬,送回英國受審。然後眼看著英國法院以“犯罪事實不在英國司法管轄之內”為由把人犯當庭釋放,或者以個阿里不打的輕罪(像是:超速)打發,不知道你佬會怎麼想。
橄欖綠 wrote:
要有法治精神是嗎?...(恕刪)


大哥,你的問題我在第7樓就問過了.
今天的對象如果不是大陸是日本,樓主就不會發開這個版了.
北漂彰化人 wrote:
大哥,你的問題我在第7樓就問過了.
今天的對象如果不是大陸是日本,樓主就不會發開這個版了...(恕刪)


??
我不是有回覆你的問題了?
如果日本沒有經過協商任意從第三國把我們國民抓走
我一樣覺得他們很蠻橫

bian0728 wrote:
??我不是有回覆你...(恕刪)


帝寶 老闆去美國進修,你有表示意見嗎?

http://www.cmoney.tw/notes/note-detail.aspx?nid=11694

我不管啥國際公約啦,我知道520後我們總統將簽署“銀河系協議”,銀河系內一切事務由大台灣帝國說了算。

bian0728 wrote:
??
我不是有回覆你的問題了?
如果日本沒有經過協商任意從第三國把我們國民抓走
我一樣覺得他們很蠻橫


請問一個國家(除了美蘇)要怎麼到第三國把誰抓走?你以為大家都可以像美國一樣派海豹部隊去綁架暗殺嗎?你以為肯亞讓中國帶回人犯,不是依據肯亞的法律?

你覺得的事情,100%是錯的。要補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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