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_HUANG wrote: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第一,請還原事故真相,說明為何發生飛彈誤射事件,勿枉勿縱。
真相
第二,說明事發後,海軍為何沒有進行救援行動。
真相
第三,由政府負擔祖父、媽媽及妹妹未來生活上的基礎就養所需,漁船重造過程中,因家庭無任何收入,家庭經濟問題由政府負擔。

第四,二位外籍船員安頓、薪資及後續轉僱解僱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第五,漁船賠償,希望儘快賠償我們一艘新船,讓我們恢復正常生活,不希望依賴政府。

第六,父親喪葬及治喪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第七,父親因軍方過失而離開人世,希望得以國旗覆棺,父親的貢獻能得到政府肯定。
?? ->不解
第八,事故明顯為軍方過失,未來國賠工作,儘快進行國賠協議程序,讓家屬可以儘快恢復正常生活。
還是錢

此樓最正解
錢是萬能的,沒錢是萬萬不能
blood0819 wrote:
國軍是國家的,怎樣也算是為國犧牲,是有什麼好反彈的
不過就是蓋個國旗而已,又不是進忠烈祠,愛蓋就給他蓋嘛,這是有什麼大不了的?

為國犧牲的人還少嗎?....有意外的/有因公執行公務的/有重大貢獻明知不可為卻為之的

國賠給受難者是合理的

....蓋國旗當然可以>>>家屬可以自己蓋....

但....蓋國旗若是國家蓋>>>這是國家的榮典....因意外傷亡可以得到國家榮典...其心可議!

女生沒當過兵可能不知道國旗蓋棺的意義...男生不是職業軍人或是不注意軍事新聞的也可能不知其意義

但...有人認為沒啥大不了的....

...如果可以成立.....我也會認為以後所有為國家試飛戰機墜毀/敵後作戰人員被俘陣亡/海象差直升機救災救難墜毀......那也都沒啥大不了的!

因為這些國旗蓋棺的榮典都=意外死亡一樣.....沒啥大不了的!

總統說的: <我生則國死,我死則國生>.....請總統別幻想了.....那只有以前中影的電影裏才有(英烈千秋/823砲戰/四行倉庫.....)

所以故事是飛彈中士其實是護漁團體一員?

發射了(開心)

特地瞄準謀殺?

記者: 你怎麼笑得出來

(我替魚報一箭之仇怎麼笑不出來)



可以寫一篇小說

一個看似國防事件 事實上背後來自於一個護漁之心


折衷一下,
去文具店買一幅小國旗,
找漁會換帖的兄弟幫忙覆棺.
要求照做,
服務縮水, 心意到了, 應該也OK吧~

sunshine991223 wrote:
那些丟掉中國的殘兵敗將 個個蓋這旗耶
家屬是瘋了喔
白癡才想要蓋這旗子

守住金門823&古寧頭的也是這批丟掉中國的殘兵敗將...尼走的高速公路/橫貫公路/南北迴鐵路也都是這批殘兵敗將的餘生交織

這面國旗不只在國家喪禮用

...尼的身分證上面也都有....而且還是小時候一領到就有!

....原來....我今天才發現...我也是白癡!!....看來我是離157越來越遠了!!好悲慘!!
相關費用 要那幾支海軍出
別老是 想挖國家的錢

又不是 我們發射飛彈的
那是 單純人為疏失

國家應該要制定一套標準
讓該負責人的人 別只是記一些無關要緊 的 大過 小過

如果是 判賠 1億 那就是要相關人員去分攤 才對
不是 動不動 就要國家出 相關人員 一點事都沒有 凸凸

另外蓋國旗 ??

被國家的飛彈打死 (還不是炸死) 不知道可否進忠烈祠

我想民進黨黨旗 蓋一蓋 就可以了


wecotu wrote:
列了那麼多項,其實...(恕刪)


不是政府多賠一點

應該是 要那些 海軍米蟲 多賠一點
政府 應該要讓那些海軍米蟲 把錢掏出來吧

別動不動 記個 小過 大過 就沒事 等事情過後 馬照跑 舞照跳

此事應該 按照情節重大 要相關海軍米蟲賠個幾百萬
這才是真的有嚇阻力

LIKE-SEIKO wrote:
不是政府多賠一點應...(恕刪)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我呸.........貪得無厭的民粹,虧還說得出口。
蓋黨旗,蓋民政府旗,我沒意見!
一個意外死的,蓋個屁國旗。

御風行NSG wrote:
為國犧牲的人還少嗎...(恕刪)

問題就在於都只以國旗是榮耀的觀點看事
國旗不能是國家對自己錯誤向死傷者表示哀悼的用意嗎?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第七,父親因軍方過失而離開人世,希望得以國旗覆棺,父親的貢獻能得到政府肯定。...(恕刪)

這....貢獻???
還要得到政府肯定???

所以他是自願去當靶就對了???

這甚麼邏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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