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要求
嚴格說起來要求還不算太過份
但是蓋國旗就真的比較不適合
第一,請還原事故真相,說明為何發生飛彈誤射事件,勿枉勿縱。
第二,說明事發後,海軍為何沒有進行救援行動。
第三,由政府負擔祖父、媽媽及妹妹未來生活上的基礎就養所需,漁船重造過程中,因家庭無任何收入,家庭經濟問題由政府負擔。
第四,二位外籍船員安頓、薪資及後續轉僱解僱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第五,漁船賠償,希望儘快賠償我們一艘新船,讓我們恢復正常生活,不希望依賴政府。
第六,父親喪葬及治喪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第七,父親因軍方過失而離開人世,希望得以國旗覆棺,父親的貢獻能得到政府肯定。
第八,事故明顯為軍方過失,未來國賠工作,儘快進行國賠協議程序,讓家屬可以儘快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