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莓巧克力 wrote:大巨蛋案北市府正式...(恕刪) 鄧家基也算是一個唸過書的人,有點風骨好不好,陪著一隻猴子,踐踏自己的人格。遠雄若要求賠償,除了建造的各項成本外,停工造成的損失,及50年營運的預估利潤不會算到賠償金額?台北市政府想要不出錢,銀行團接手,除了要付原來的建造成本,還要多付停工造成的損失,及可能50年營運的預估利潤,這樣接手的銀行團還能賺什麼?把銀行團當白癡?當小弟?叫他們接手就接手?銀行團可是要對股東交代的,更何況如是上市公司,股價馬上摔給你看。
yes2800 wrote:鄧家基也算是一個唸...(恕刪) 從之前説大巨蛋不拆,要銀行團接手,解約是核彈,第三方接手,合意解約,到現在不改善就解約,很明顯鄧家基也是被柯文哲逼的,所以説法才會一變再變。銀行團去年就表態不願意接手了。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所以是bot案 就能...(恕刪) BOT就是政府沒錢,沒預算,沒能力建設,怕經營不善才邀請廠商投入經營。從頭到尾都是遠雄自己在花錢,不然幹嘛要拿錢解約?遠雄自己找銀行貸款,負擔利息,建設資金。試問誰會花錢亂蓋自己的房子?還是300多億。想想看。沒蓋好是遠雄損失,有公安也是遠雄損失,蓋好遠雄才能營業賺錢。講的好像北市府拿錢被遠雄亂搞。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所以是bot案 就能亂搞...(恕刪) 這位客官好大的口氣啊有理就算了人家都好心告訴你要懂甚麼是BOT了重大工程(展覽館、捷運、高鐵…)過去由於政府無力營運常虧損,由政府出地民間出資蓋再經營,賺錢來補建造的成本,全民共享建設若廠商亂搞,他要如何營運到賺錢彌補投入的成本?先投資300億的是遠雄啊…他亂搞?搞自己嗎?
southerncornercoffee wrote:連我這個鄉下歐巴桑...(恕刪) 所以bot案 建商可以自行變更設計 不用經過政府同意囉?而且政府怎麼會沒出錢?土地就是政府出的啊 廠商只有使用權 可沒有所有權哩難道你家的房子、土地 你沒有所有權 只有使用權?我所要說的是,這東西的問題兩邊都有錯可別護航的這麼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