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我倒認為這次判決是...(恕刪)
其實我覺的是遠雄勝。。。
因為法官完全接受遠雄提出復工的理由。。。
細看目前有的資訊。。。
遠雄也針對其結構體與屋頂的封蓋做為復工申請。。。
並未申請全面復工。。。
所以法院針對遠雄提出這理由接受並做出裁決。。。
而據悉,遠雄聲請復工,主要是認為大巨蛋停工已超過1年,巨蛋棟鋼結構僅是假固定狀態,結構自重不足,且停工期間經過颱風侵襲、烈日曝曬,加上鋼管嚴重鏽蝕,安全性受損,加上近期地震、豪雨不斷,又即將面臨颱風季,難保不會發生像去年蘇迪勒颱風襲台時,屋頂浪板掉落情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大巨蛋工程停工後,地下水位上升、已完成的工程多處鏽蝕為不爭的事實,若遇強震、強颱可能發生公安風險,危害民眾生命安全,因此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裁定停止執行原本的停工處分。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
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
這句是重點。。。
如果這句是從判決主文流出。。。
即遠雄所提出跟安全有關的工程可繼續。。。
如果法院只準做安全維護。。。
會只有完成適當的安全措施而已。。。
由遠雄申請復工的主訴重點來看。。。
遠雄提出的部份。。。
法院是全部接受。。。
市府是完敗。。。
因為遠雄一開始的主訴就是巨蛋區結構與屋頂封蓋的復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