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heat03 wrote:基本上想收養小孩的也不是只有同性家庭,所以兩個家庭的經濟狀況都差不多的時候,會判給一般家庭的機率高很多很多 我可沒這麼樂觀。法官在判決的時候會真的為了小孩子好而作出合乎常理的判決或者是為了避免被貼上[反同/歧視]的標籤而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就不得而知了。
BenitoT wrote:我會更擔心迷信宗教的信徒領養,然後未經小娃娃同意就帶去洗,男娃又割包皮令人擔憂啊 大哭 我也反對宗教的受洗割包皮儀式..所以,我可以開始反對同性領養然後免於被戴上歧視的大帽子了嗎??[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噁心至極.
TH2004 wrote:所以異性戀家庭是正常 同性家庭不正常 這算是歧視嗎? 我說我們是正常人,愛因斯坦不是正常人,這算是歧視嗎?我說我們是正常人,力拔山河的項羽不是正常人,這算是歧視嗎?我說我們是正常人,刮骨療毒的關公不是正常人,這算是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