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多人死傷的過失致死...(恕刪) 不是一命一刑的話,死再多人,業務過失加重判五年,司機表現良好頂多關兩年就出來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把責任都推給司機沒甚麼用刑法276: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坦白說主要的問題就是司機疲勞駕駛和超速 司機怎麼可能沒責任?但死者為大 大家都不敢提家屬也不要臉 到現在也沒道歉 傷者知道司機沒錢 也想找國家要錢結果就變成現在這樣血汗班表那些是另回事 要改善 但不是主因全台血汗的一堆 要改還很多但老實說 怪政府 怪制度 怪司機或車子 不如把規定改好 如綁安全帶之類的 淘汰不良司機等等上次復興空難也是 駕駛才是主因
dennis10 wrote:坦白說主要的問題就...(恕刪) 不要拿飛機駕駛來比.因為復興航空為了省成本也省了訓練和驗證機師..這些都要時間.而且待在模凝機內考核的時候,並無法執飛!復興航空就是把炸彈給種下去.這些看似成本.但是在緊急時就能夠保命.馬公空難也是.那位正駕駛當天已經飛了好幾趟了.復興航空根本就是省成本,拿乘客的安全來開玩笑!基隆河空難後,民航局考核復興航空所有的ATR 機師 ,發現問題很嚴重!
盡速調查以下發生原因..事件發生原因不外乎...[一].翻車的時間.地點.司機狀況.車輛狀況...1.時間..晚上回程較不宜.檢討..2.地點..彎度是否太彎..調查.3.司機狀況..生病.疲勞.技術.調查.4.車輛狀況..機械老舊.故障.調查..是否低價影響上述因素..並調查.主管機關及業者要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