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的是司機,1拖32,為何司機家屬講話好像這場重大車禍跟司機無關呢?

沒有錯啦,

賀陳部長都說了,問題在司機,

旅行社怎麼被勒令停業?真無辜,,,,

政府一定沒問題的的啊,人民要自立自強.

檢調不用查了啊,部長都定調了,,

就是司機超速了,,,,維持現狀,大家收工.

Gugugu wrote:
多人死傷的過失致死
判實刑的機會很大
既然有刑事責任
損害賠償責任也有他的份


以現在出現的血汗班表等證據,在法庭上後悔一下,刑事不會很重啦
民事搞不好還能全推公司(車行?旅行社?)
Gugugu wrote:
多人死傷的過失致死...(恕刪)


不是一命一刑的話,死再多人,業務過失加重判五年,司機表現良好頂多關兩年就出來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把責任都推給司機沒甚麼用

刑法276: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坦白說

主要的問題就是司機疲勞駕駛和超速 司機怎麼可能沒責任?

但死者為大 大家都不敢提

家屬也不要臉 到現在也沒道歉 傷者知道司機沒錢 也想找國家要錢

結果就變成現在這樣

血汗班表那些是另回事 要改善 但不是主因

全台血汗的一堆 要改還很多

但老實說 怪政府 怪制度 怪司機或車子 不如把規定改好 如綁安全帶之類的 淘汰不良司機等等

上次復興空難也是 駕駛才是主因

dennis10 wrote:
坦白說主要的問題就...(恕刪)


不要拿飛機駕駛來比.因為復興航空為了省成本
也省了訓練和驗證機師..這些都要時間.而且待在模凝機內考核的時候,並無法執飛!
復興航空就是把炸彈給種下去.

這些看似成本.但是在緊急時就能夠保命.

馬公空難也是.那位正駕駛當天已經飛了好幾趟了.復興航空根本就是省成本,拿乘客的安全來開玩笑!

基隆河空難後,民航局考核復興航空所有的ATR 機師 ,發現問題很嚴重!
盡速調查以下發生原因..
事件發生原因不外乎...
[一].翻車的時間.地點.司機狀況.車輛狀況...
1.時間..晚上回程較不宜.檢討..
2.地點..彎度是否太彎..調查.
3.司機狀況..生病.疲勞.技術.調查.
4.車輛狀況..機械老舊.故障.調查..

是否低價影響上述因素..
並調查.主管機關及業者要負的責任...
超速不一定會出事
出事司機就要扛
超時工作只是因
跟車禍結果不是等號

其它人超時都沒出事
為何?

這是國小生都了答案
看影片,如果司機有睡著
怎麼會轉彎呢
煞車燈沒亮很奇怪
不是煞車壞了
就是太疲勞
不知自已開車轉彎的時速了
覺的還是煞車有問題

半桶水 wrote:
看影片,如果司機有...(恕刪)


司機當下轉彎時,沒有先踩一下煞車

這裡有兩種可能 : 1.司機認為60kM 轉的過去,所以就開過去了

2.疲勞導致判斷錯誤,所以沒有踩煞車

啾哥哥 wrote:
所以以後只要開車出...(恕刪)

是否過勞需証據佐証
不是家屬說了算
檢調立場向來是人性本惡做為查案標準
如果檢調查不到自殺與自身不良的証據
自然改追過勞與車輛等外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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