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多數勞工選擇工作不太會離家太遠的,請立委要回歸實際面

jiang0214 wrote:
只看字義象牙塔裡念...(恕刪)
你沒申請勞保理賠相關的經驗吧?

上下班通勤時間發生意外,勞保局承辦人員除了檢視申請勞工的申請書外,還得要企業負責人蓋章背書。

意外是否發生在合理的通勤時間路程內,你老闆和HR都不會過問嗎?萬一你的老闆連查都不查就蓋章,可是要揹上詐欺、偽造文書的官司。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怎麼沒有一些民進黨支持者或相關外圍組織出來辯護一下,例如太陽花學運那些代表們及林義雄等等,再不出來黨都快支持不住了,弄得一邊倒讓大家覺得好沉悶,沒有一點高潮起伏,搞得我好亂啊(功夫--周星馳)。
賴神果然是神
不食人間煙火
完全無視交通狀況與其他因素
以為老百姓下班打卡後
一秒就能洗澡吃飯刷牙休息
我早上午點半起床出門上班
交通要一個小時到三峽
下午四點二十下班
要將近兩個小時才到家
賴神根本就是象牙塔看世界
以管窺天啊....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行政院版《勞基法》...(恕刪)


輪班間距....一定至少要12小時..

這跟你離家遠不遠沒關係......

就算你住公司宿舍...你還是得外出買飯吃吧???

買完東西吃完東西很多都超過一個小時的..

然後要不要洗澡???洗自己的衣服???

那忙完多久了??

剩下睡眠的時間剩多少???

而真正進入深層睡眠的時間剩多久????

間隔如果是只有8小時......勞工本身根本就是等於無休息狀態在出勤...

去問問那些老闆..誰敢讓這樣的勞工來上班???

要是出了意外...勞檢處的人又要來檢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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