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電話假冒選委會要民眾投票罷免黃國昌


Lightwave18 wrote:
財團的錢丟到投顧查得到吧,不然為什麼慈濟投資軍火公司都查得到


重點不在查不查得到吧
上市公司股票持股當然都查得到
黃國昌的重點是股利能不能免稅吧
我沒去看怎麼修改
不過我不認為民進黨敢把股利所得免稅這塊拿掉
資方應該會比什麼一例一休反彈更大
Lightwave18 wrote:
財團的錢丟到投顧查...(恕刪)


原來還沒省到啊

這不是嚎洨嗎?






Lightwave18 wrote:
財團的錢丟到投顧查...(恕刪)


原來還躺在立法院啊,絕對多數呢

說好的質詢後收入增加呢?

lovereadman wrote: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恕刪)

錄音帶,
錄影帶,
光碟,
兩顆花生,
老鼠尾,

電話錄音,

一直都有在創新耶,不錯喔,有前途,夠黑.

lovereadman wrote: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恕刪)


帶賽power不要再耍這種步數了
都老梗了

lovereadman wrote: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恕刪)
誰知是否又是老鼠尾,電視上那些臉孔沒一個能信的。
Lightwave18 wrote:
財團的錢丟到投顧查得到吧,不然為什麼慈濟投資軍火公司都查得到
話說回來,這建議當時已經變草案進入立法院審議了

慈濟投資那間一般人也都會投資,而且不過是買買股票罷了...
這樣就要硬扣上人家投資軍火公司的帽子,那我想全台灣坐過飛機出國的都算投資該公司了...
Lightwave18 wrote:
應該會改吧,中央社的新聞呢,最近的新聞2017/10/11而已
長庚百億盈餘免稅 黃國昌擬修法課稅/中央社
黃國昌說,上午向財政部長許虞哲質詢,許虞哲表示願意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的規定。

Lightwave18 wrote:
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第42條)

別往臉上貼金
草案早就在9月6日公告了,修了一大堆
http://law-out.mof.gov.tw/NewsContent.aspx?id=13897

配合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股東、社員及出資者獲配之股利或盈餘毋須區分總額或淨額,爰刪除「總額」或「淨額」文字。
又除公司、合作社可分配或獲配盈餘外,有限合夥事業及醫療社團法人等法人組織亦均可分配或獲配盈餘,爰修正增訂「其他法人」分配或獲配盈餘之所得課稅規定;同時基於投資收益僅在營利事業3階段課徵一次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原則,機關或團體獲配股利或盈餘不得分配予他人,無重複課稅問題,爰修正刪除機關或團體獲配股利或盈餘不併計所得額課稅之規定。
(修正條文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二條、第八十九條之一及第九十二條).....

原條文將修正為
第四十二條 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修法理由
(三)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不得分配盈餘予他人,爰機關或團體獲配股利或盈餘為最終受益者,與營利事業取得轉投資收益嗣後再分配予個人股東時課稅情形不同,機關或團體獲配股利或盈餘應併計其收入,依行政院訂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徵、免所得稅,爰刪除第二項規定。
========
還是免稅阿


隨便講講 wrote:
別往臉上貼金
草案早...(恕刪)


要被騙的人承認自己被騙,實在有難度

隨便講講 wrote:
別往臉上貼金草案早...(恕刪)


以為01跟PTT一樣

那麼好乎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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