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被帶到調查局 住處查獲類似帳冊


愛吃秋刀魚的貓 wrote:
用國安法搜索新黨黨...(恕刪)

有充分證據怎麼是先當證人傳???
沒有經歷過白色恐怖時代的人請注意:

現在歷史開始重演!

愛吃秋刀魚的貓 wrote:
政府敢這樣幹 合理推估必定是掌握相關充分證據


有證據就先抓了

還要用證人不到的藉口拘提,順便開搜索票?


無所用心 wrote:
沒有經歷過白色恐怖時代的人請注意:
現在歷史開始重演!


之前就有先通知了 "轉型正義"

絕代蝴蝶 wrote:
張顯耀不起訴的案子...(恕刪)
要有信❤️!!
曾讚 wrote:
這麼喜歡中國
怎不放棄國籍呢❔
我知道了 放棄了去中國就
是一介草民了


其實,我非常欣賞你這種論述。

想必你也會贊同我下面的論述=======>

那麼喜歡台灣國,怎還在用中華民國鈔票呢??

我知道了 放棄了中華民國鈔票,比一介草民還慘...

愛吃秋刀魚的貓 wrote:

用國安法搜索新黨黨內人士 這是極具爭議的動作

政府敢這樣幹 合理推估必定是掌握相關充分證據

這幾個被抓的人要被釋放應該有難度 個人判斷應該短期間內無釋放可能

並且後續被判刑的可能性極高 說白一點 就是坐牢坐定了 差別只是要被關幾年而已..(恕刪)



依照上面說法 ,


偵查 前總統和偵訊超過12小時 , 這是極具爭議的動作
政府敢這樣幹 合理推估必定是掌握相關充分證據 .....



還有, 那個大陸學生來台共諜案, 已經關押多月,
政府敢這樣幹 合理推估必定是掌握相關充分證據 .....
應該掌握了多年來的 LINE 紀錄 , 和明確事証....
為不不敢像大陸一樣,來個公審?
證據攤出來, 讓大家檢驗看看?

===> 這些都是政府自己玩爽的, 你看看全世界那個國家的專業諜報人員, 還開心玩自拍立法院的...
一般都低調到不行的.

現在的政府真的很無腦....沒一件事做的漂亮的, 要亂搞, 也要搞的漂亮一點, 完全不專業.
就像空污指數一樣, 改一下政府標準, 就很少紫爆了....


Dwing wrote:
王炳忠委任律師陳麗玲今表示,對於檢調不符合程序的搜索,表達嚴正抗議,地檢署和調查局的兩張傳票開在同一個時間,不合情也不合理,要接到傳票的人去哪一個地點?這是她執業生涯從未發生的事;且地檢署和調查局以證人身份先傳喚王炳忠,但連拘提票都準備好了,怎麼可以先預設他抗拒到場,先開拘票?很明顯就是要堵死王,今天一定要帶走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71219/1262127/
在傳喚證人時,順便搜索證人的家?以前有這樣的例子嗎?
winner_feng wrote:
如果不是心理有鬼,為何不敢直接開門來面對呢?

那為北京"低端人口"發生的藝術家華湧呢?
华涌最新12月15日:他们来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TdtYLcICYA
不開門可以證明心中有鬼?
你怎麼得到的結論?

01newbie wrote:
在傳喚證人時,順便搜索證人的家?以前有這樣的例子嗎?


這不可以描述組織正在創造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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