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jigo wrote:孫小弟的案例證明了美國沒有這個條文,是否也要批評美國沒有言論自由,不是要幫那位白目孫小弟辯護,只不過剛好是言論能有多自由的反證,老話一句,各國有各自的模式與底線,去了就不要去碰去踩,言論自由是普世標準,但能有多自由,各國政府自行決定 !! ...(恕刪) 孫小弟的案例沒研究反正有爸媽救「燒旗也是『言論』的一種,為表達其象徵性政治理念而燒旗,應是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地表小仙女 wrote:因為我說了沒有絕對自由呀,自由在規則基礎之上,而在各種論壇裡言論不符陣營立場時被刪或封禁也是存在的事,但這種卻不屬於規則,只是一種默契。 真誠的說,實在的說大陸人別來談這些現代民主,都是間接民主我還絕對民主耶說了你又不懂還裝懂本來就沒有絕對自由不可妨礙公序良俗自由的限制不回了
sun911 wrote:這個例子很爛,Line和微信只是工具並不是沒工具給你用,何來不自由??更何況以市占率來說Line是非常低的,只有日本,台灣,泰國在使用如同車子有左右駕之分,有些國家左右駕的車都能上路但在台灣則是限制右駕上路的,難道這也是不自由??...(恕刪) 你說的是交通法規,而此篇是說言論自由通訊軟體是傳遞訊息的一種方式中國除了通訊軟體,還有許多限制中國人想用的話,就必須俗稱的翻牆這應該不需多做解釋吧⋯⋯
地表小仙女 wrote:真誠發問,在台灣人民...(恕刪) 自己製造假新聞,然後說別人散佈假新聞要關三天。每天講幹話挺自己人,罵選民,不會被抓去關。貪污犯保外就醫,天天出勇哥物語,不會因健康良好入獄。這就是偉大的臺灣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