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 真有心投資新創 , 明明可以有別條路 ; 自己主導投創公司完全規範在法律之下 , 也行 !!偏偏就是選 年付台杉 1.4 億管理費這條路 !!aammiiccaabbllee wrote:為什麼納稅人的錢用...(恕刪)
投資目標應該是,由相關人弄堆生技醫藥新創公司出來,因為依國外的經驗,投資新的生技醫藥產業,如果開發成功,獲利一般都很驚人,可是相對的...投資失敗的風險也是最高的..,也就是把錢丟到水池底的機會會最高。大家還不能說妳眼光或評估有問題,因為生技醫藥產業本來就是高風險高獲利,就算是老牌的生技醫藥大廠,開發成功的機率也不高。啊..錢都丟到水池了,到底是研究花光了..還是池底有洞通到小金庫去了..反正被投資公司直接破產消失..妳怎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