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2004 wrote:421位精神科醫師聲...(恕刪) 就個人經驗而言,台灣並沒有嚴重的同性戀歧視問題。這是個人隱私與偏好,實在沒有必要為了選票進行政治操作。相對於同性戀遭遇霸凌的真實情況,台灣多數人民正遭遇同性教育,文化,政治等等各方面的霸凌。由於本身非同性戀,對於當事人難以感同身受。所以秉持「不反同,但不促同」的客觀中立立場。同時也希望所謂專業人士能理解多數人民確實並非同性戀,請勿以專業知識為唯一判斷標準。
教育重點在於如何尊重他人身體權,自主權與個人意志不需要特別教同性戀教育,試問幾百項罕病被歧視所以也應該受同等待遇吧,近年最多新聞之一的妥瑞症,也是長期不受尊重的族群,我不支持同性戀教育,但我尊重他們的人生選擇,也不會負面宣傳
TH2004 wrote:421位精神科醫師...(恕刪) 個人覺得,對於同性戀,應該就如同異性戀般,每個人的性向予以尊重至於如何立法保障其相關權益,立法到哪個層級應該是可以再多加討論,而非倉促丟個公投就全盤接受或否決每個人對同性戀的看法和觀感,跟我們從小的教育和環境都有關吧或許就像每個人飲食的喜好不同,有人討厭榴槤,討厭臭豆腐,也有人愛得要死在倉促推立法之前,應該多些教育與了解,而非一昧汙名化多數人了解和認同,立法也才符合社會環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