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這麼反對同性戀?

反同婚的立場大多是害怕影響下一代:異性戀被同化、少子化情形加重...等等


我相信大多數反同婚的異性戀族群≠反同性戀

所以應該針對重點來討論:究竟同婚&同志教育會不會影響下一代?

我個人是認為還有探討空間...

一個天生是異性戀的人不會因為後天的環境就被變成同性戀吧?

如果有應該也是佔少數

而且也有可能本身是隱性

就如同天生是同性戀的人也不可能去喜歡異性(雙性戀另當別論)

而少子化的現象則是因為台灣整體的景氣不佳經濟不振才是主因



其實這個議題看法很兩極

支持跟反對的人都不少

很難有一個共識

所以用公投的方式來決定這個政策是否通過相對的去凸顯&證明哪一方是多數哪一方是少數

kopin0720 wrote:
請問如果公投的結果跟同性戀所期待的相反
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管中閔應該很清楚
同性戀的成因, 早就被科學證實 受到後天影響相當大。

簡單說 性傾向是可被改變的。(這才是同志教育的目的, 什麼尊重平等 都是鬼話)

同性戀現在都不敢講 同性戀是天生 這種胡扯的話。


同性戀不是天生
同性戀不是天生
同性戀不是天生

不要在散布 錯誤的資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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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FPSone wrote:
同性戀的成因, 早...(恕刪)


大衛·利馬
大衛·彼得·利馬 (David Peter Reimer,1965年8月22日-2004年5月5日),生於加拿大曼尼托巴溫尼伯,與兄弟布萊恩(Brian)為一對同卵雙胞胎兄弟。惟大衛的陰莖在包皮切割手術時被意外摧毀。於是,在心理學家約翰·曼尼的建議之下,他的母親讓他進行了性別重置手術,把他當作女孩來扶養[1]。這個案例後來被約翰·曼尼發表,並且在當時被視為相當成功。人們認為這個案例是「性傾向可後天重塑」的重要證據。但之後,米爾頓·戴蒙報導利馬從他在9-11歲之後開始對女性這個身分產生排斥[2],並且從15歲之後開始以男性的身份生活。利馬公開了他的故事,來阻止類似的後天性別重塑行為。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8%A1%9B%C2%B7%E5%88%A9%E9%A6%AC

Rillifane wrote:
去20~30世代的論壇或群組,跟這裏是兩個世界.(恕刪)


我有一個認識幾十年的朋友
這個人絕大部分是不錯的
不過在男女關係上,就是一個渣男

終於有一天,朋友被某個女孩征服了
(關於女生愛渣男的現象,這個暫不討論)

婚後,小有摩擦,但也還算平順
生了兩個小孩~~居然都是女孩

然後,小女孩到了國小畢業後
這朋友變得跟公獅子一樣,眼睛泛紅
基本上,看到啥雄性生物,都想一口咬死的樣子

又過了十年,小女孩終於長大了
老去的公獅子終於鬆了一口氣:
原來這社會上,渣男並不多嘛~
梦回东厂 wrote:
同性戀本來就被歧視阿...(恕刪)


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

我看了不舒服,

是我自己的感覺,

怎麼能扯上歧視?

手扶梯上年輕男女激吻到忘我。

我也是照轟不誤
ASF9999 wrote:
就一群小粉紅之類的未...(恕刪)

你歧視一般人了。

這也是大家最不爽的一點,

不認同就是未開化?

那你怎麼不先認同別人?

梦回东厂 wrote:
同性戀本來就被歧視阿
新聞裡街上和公園看見一對男女熱戀熱吻,很正常,但如果是一對男男熱吻,下面馬上就是各種辱罵,或者說要吻別在公園和街上。。。。惡心之類的。。


這種邏輯最可笑
如果踩到狗屎說噁心 那就是歧視狗屎了?
如果有違法,可以提告,
如果沒違法,頂多只能宣導,
一個人不能既想做自己想的一切,又要求社會大眾全盤接受.

toxin0702 wrote:
.公投其實不用這麼在乎....
賴神都說了公投只當參考,政府決策有自行考量
.(恕刪)


這政府只能說不尊重民意

1124滅東廠

2020滅亂黨
不是反同志,是反同運。
兩個不同,不然幹嘛還有一條法案是要幫他們立專法。(不要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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