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愈 wrote:
這次公投辯論 挺同方注重人權訴求 反同方則是完全傳達基督教會的意見 本來最有力的同志領養議題也著墨不多
(...(恕刪)
偷懶的上班族 wrote:
好吧 那段字是容易引起誤會,我只是想表達這種論述無論是對是錯,講再多都沒用了。
我看過某位大神發表人權起源自然法,人到荒島上也要這樣過的,婚姻其實是制度,我不是唸法律系,我也不是很懂,根本不在意到底是不是,在解釋一次,我的意思就是,結果都這樣了,可以不要再靠北嗎。
然後,我難過也不可以嗎⋯⋯在理性的人,也有想不開的時候吧?!我知道不支持修民法不等於不讓同志結婚,可是我難過啊!只是情緒,不用這麼苛刻吧⋯
wirklich1021 wrote:
真的有點懷疑你是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