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贊成民眾動私刑
這種事交給警察來動私刑吧!
ASF9999 wrote:
全家人都在為家暴男...(恕刪)


*** 新聞說 *****
林男說,妻子婚後在家當家庭主婦,他每月給妻子約新台幣7萬元家用,而妻子很常出國,引發家人反映,夫妻倆多次溝通未達共識,因此感情逐漸轉淡,近期甚至談及離婚,兩人常常爭吵。
******************

其實,我真的看過有些女生,
真是G8到極點,G8到連我都想拿棍子起來打人!!!
說不定那個女生為了那個家用,一點都不想申請離婚?? 

但是我堅決不應該打人!!
01一堆百萬新貴優質男找不到好妹

渣南卻一個換一個 妹用不完

自作孽...


資深大嬸 wrote:
*** 新聞說 *...(恕刪)


其實他可以選擇不給,直接斷了他老婆的金源讓她無法每個月都出國,不必打小孩出氣。

私刑不可取,但....謝謝你們幫忙討公道...
01潛水員 wrote:
所以不要說喝醉什麼都不知道,



在下酒量也不算差
大部份情況如你所說
極樂之餘,講的做的仍會記得無誤

但有幾回過了頭
還真的有斷片
當醒來發現自己完整躺在床上忘了換衣忘了蓋備
至於何時離開店了(我都獨飲,店家熟),酒錢多少.怎樣回家忘得一乾二淨
想到自己潛意識是回家睡覺,真覺得萬分慶幸

建議是話不要先說太滿
Mask1491 wrote:
喝酒誤事,傷身傷心傷害他人不可取


人品差,酒品也差.酒無罪,有罪的是那些用酒來解釋自己無能的人.
打妻毆子的人,有何人品.


資深大嬸 wrote:
但是我堅決不應該打人!!
動手就是不對...
更何況是對小孩動手...
資深大嬸 wrote:
*** 新聞說 *...(恕刪)


妳有抬腿下壓妳老公嗎?



好!正經說我認為雖然這樣打小孩不對

但是也該給這個人一個機會

看看能不能做心理治療

這麼多人打一個其實也過當了
只會欺負弱小,而且還是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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