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otest wrote:
" 百分之六十三點七的酒駕致死案量刑都低於法定最低本刑三年 "
起碼有過半的法官是恐龍


起碼有過半的法官是恐龍,你想有可能嗎?

你應該是去找出原因,而不是在這邊罵恐龍,
根據這點,早就有人解釋過了,
是你相關知識不足,不是法官恐龍。
imhung wrote:
最近三十年,有法官被...(恕刪)

有個殺律師的被判死刑了!
所以不光是法官
只要是高級法律人都不能動
miamivice wrote:
這很難解嗎?若不相信...(恕刪)

修法?
你在說x話嗎?
法誰在修?
你會說是立委
但立委修法諮詢參考的是老百姓嗎?
那些條文又是誰在寫的?
不找高級法律人難道還找
我們這些活老百姓?
有事就推去修法
日子還真的很好過
好官你們好好為之吧
tetete999 wrote:
修法?你在說x話嗎...(恕刪)


目前這社會實行制度就是如此運作
民主是靠法制在維持的
只會上網抱怨不會有女神出現問你要甚麼斧頭的
請認清現實不要光做夢了

有社會共識才會成法
若沒有共識或會衍生出其它問題
你也可以提出自身觀點說服別人使人接受
再者代議制也可以反映遊行聯署公投等等
再不然你也可以學民進黨設法掌權
執政後看是要蠻幹偷渡偷拐搶騙都可以
以上這些當然有若干難度
但都比你光許願還有效
因為你選了個人最便宜方式對你最好過可自然也最無用
這是成正比的

請不要以為你就是全世界
也不要將自己願望直接等於社會需要
大家都知道走小路很省事
可不等於走了不會壞事或壞其他更大的事
你若可以自認因公益走捷徑
他人也能因私利走同樣小道
詐騙集團都是這樣安慰自己的
只要對個人而言目的正確
不管任何手段都可以接受
但你都不管因為你爽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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