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otest wrote:" 百分之六十三點七的酒駕致死案量刑都低於法定最低本刑三年 "起碼有過半的法官是恐龍 起碼有過半的法官是恐龍,你想有可能嗎?你應該是去找出原因,而不是在這邊罵恐龍,根據這點,早就有人解釋過了,是你相關知識不足,不是法官恐龍。
miamivice wrote:這很難解嗎?若不相信...(恕刪) 修法?你在說x話嗎?法誰在修?你會說是立委但立委修法諮詢參考的是老百姓嗎?那些條文又是誰在寫的?不找高級法律人難道還找我們這些活老百姓?有事就推去修法日子還真的很好過好官你們好好為之吧
tetete999 wrote:修法?你在說x話嗎...(恕刪) 目前這社會實行制度就是如此運作民主是靠法制在維持的只會上網抱怨不會有女神出現問你要甚麼斧頭的請認清現實不要光做夢了有社會共識才會成法若沒有共識或會衍生出其它問題你也可以提出自身觀點說服別人使人接受再者代議制也可以反映遊行聯署公投等等再不然你也可以學民進黨設法掌權執政後看是要蠻幹偷渡偷拐搶騙都可以以上這些當然有若干難度但都比你光許願還有效因為你選了個人最便宜方式對你最好過可自然也最無用這是成正比的請不要以為你就是全世界也不要將自己願望直接等於社會需要大家都知道走小路很省事可不等於走了不會壞事或壞其他更大的事你若可以自認因公益走捷徑他人也能因私利走同樣小道詐騙集團都是這樣安慰自己的只要對個人而言目的正確不管任何手段都可以接受但你都不管因為你爽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