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一部劇,"我們與惡的距離"。 (增加第一集的故事的大綱影片)

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火紅,台南地院審理台南陳夆典誘殺余姓房東案時,也引用此劇提及「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希望陳男深自檢討,彌補傷害。
台南這起房客誘殺房東案,台南地方法院判決,陳夆典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註記指出,希望透過這次判決傳達更深層的意涵,「被害人的好」已與世長存,受到親友緬懷,相信以被害人生前的一切,倘若仍活在世間,也不願見到家屬糾結其中。

被告父母在歷次開庭時,全出席旁聽,母親在旁聽席數次有眼眶紅潤,擦拭眼角的舉動,無疑呼應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所提及「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合議庭認為,被告犯下滔天大罪,剝奪他人生命,希望年紀尚輕的被告透過審理過程,深自檢討,若有復歸社會的一日,再做對社會有益的事,以彌補告訴人及原生家庭、及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和恐懼。

從事空調裝修工程的22歲陳夆典,去年3月因遭62歲余姓男子催繳1個月房租新台幣3200元及水電費等,以到公司拿錢為由,將余男誘騙到台南市關廟山區果園,持螺絲起子刺殺對方,再拖行到偏僻小路旁草叢棄屍。

陳夆典隨後開著余男的汽車回到台南市新化果菜市場停放,若無其事回到租屋處;余男家人報警協尋,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逮捕陳夆典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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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這個新聞相當生氣

本來就不認同這部戲劇帶的風向

媒體訪問加害者家屬或許沒必要

但是怎麼變成加害者家屬的心情比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更重要?

沒有人願意花20年養出一個殺人犯 但就養出來了阿 父母真的沒責任?

爸媽不養卻要花廣大納稅人的錢養,誰願意?

這個人只因為一點點小糾紛就誘殺房東 以後能良善到哪裏去?

如果再犯 這些家人和法官要不要以死謝罪

台灣好奇怪 殺了人犯了罪能裝可憐要同情

反而是被害者及其家屬 想要生氣討一點公道還得遮遮掩掩
看來這法官也是被夯劇洗壞了邏輯。
「沒有人願意花20年養出一個殺人犯」,
但是,更沒有人願意花20年養出一個被殺的無辜者。

這幾天聯合報舖天蓋地的宣傳這部連續劇,
鳴人堂的覺青們更是不斷發文力捧,
還整理了70條劇中金句,以後法官都能直接引用來寫判決書了。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恕刪)


別人爸爸媽媽養20年 甚至沒有爸爸嬤嬤20年也沒去殺人阿
講的好像只有他們家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一樣
詭辯


前瞻計畫花老百姓4千多萬在宣傳廢死

我們與惡的距離(暫名)節目製作採購案
特別預算類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特別預算金額:43,000,000元

「被害人的好」已與世長存,受到親友緬懷...(恕刪)


無辜的被害人命都沒了,
你法官叫家屬把他當成追憶就追憶?
簡直是麻木不仁!

母親在旁聽席數次有眼眶紅潤,擦拭眼角的舉動,無疑呼應...(恕刪)


因為加害人的媽媽哭了,
所以覺得加害人有教化可能??
這是什麼樣的邏輯跟內心戲?
根本已經腦補成同情加害人了,
不說這是法官,
我還以為是加害人的辯護律師!

回歸社會…拜託看清楚這人幹了啥好嗎


從事空調裝修工程的22歲陳夆典,去年3月因遭62歲余姓男子催繳1個月房租新台幣3200元及水電費等,以到公司拿錢為由,將余男誘騙到台南市關廟山區果園,持螺絲起子刺殺對方,再拖行到偏僻小路旁草叢棄屍。
看文記得查閱對方註冊時間與發言記錄…

THE666 wrote:
推薦一部劇,'我們...(恕刪)


一定要去看

希望這部戲可以開啟很多對話
不反對應該找出加害者行兇動機

但那與是不是應該讓這個殺人犯與世隔絕一點關係都沒有

加害者父母不覺得自己有責任 那就算了 成年人自己負責也剛好

他已經謀了一條人命就用一條人命來賠

雖說死刑不能讓被害者復生

但至少百姓可以安心 這個敗類不會再出來傷害人

加害者爸媽也不用再出來哭自己孩子很乖
crazydiamondc wrote:
你是哪個點覺得你可...(恕刪)


王景玉就是他老爸長期以吃藥傷身體為由拒絕求醫 導致精神異常的兒子自行發展出殺人計畫
然後犯下刑案就反正他一定判死的開始撇清 然後審判過程還要王不要吃藥控制
所以王出來如果又再犯 那是社會的問題 還是他老爸的問題 還是王的問題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不反對應該找出加害...(恕刪)



劇中的律師不反對李曉明被判死刑及處刑,
他反的是前面還有一堆人沒執行,
他反的是為什麼他好像可以找到李筱明跟家屬見面的機會了,
當時的政府卻因為民粹,把李曉明處刑了.
從這點來看,
本劇沒有把重點放在廢死上面,
但另外殺小孩的犯人,律師就被精神科醫生吐槽了.
是不是想用思覺失調當藉口.
這個有點嫌疑,
不過精神科醫生吐槽的也有道理.

當然,
所謂"找出殺人犯殺人的動機",
有些人會認為這與廢死有關,
有些人認為找出原因可以阻止犯罪.
但這中間可能沒有關連性,
一個人可能因為很多因素突然理智線斷了就亂殺人了,
事前沒有跡象.
也無法知道哪個人將來會因為同一個理智線斷掉的理由而殺人.
也可能某個人計畫無差別殺人計畫了半天,卻沒有實施.
這個有點緣木求魚.


與被害人家屬有關的,
應該是劇末的"修復式和好",
不過個人覺得這太刻意.
大部分情況可能不會有這個機會.
如果可以說放下就放下,
那可就不是普通人了

syntech wrote:
與被害人家屬有關的,
應該是劇末的"修復式和好",
不過個人覺得這太刻意.
大部分情況可能不會有這個機會.
如果可以說放下就放下,
那可就不是普通人了


這點好像真的有這種機構專門再做這種事,
以前看過相關的報導,有點印象,
只是完全不了解讓加害者跟被害者家屬見面可以有甚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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