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自我改革?--- 相信很少人會這麼認為;實際上,司法也一直受到立法、行政權的影響!不然法官法是做甚麼用的?總統提名司法院院長,司法院院長掌握或經手了一堆人事權,沒有影響嗎?。法官評鑑是需要的,有適當而充份的外部人士加入評鑑,也是很多人同意的;但是,就是不能影響到獨立審判,不能讓行政權與特定團體有管道可干涉司法! 台灣人若欠缺這個法治的常識,將帶來巨大的禍患!
道卡斯丁 wrote:.法律有模糊空間讓司法官自由心證太多的,就應該是從立法來改。.(恕刪) 這是法官自己濫用自由心證亂見解法律條文,然後被人民抓包後就推給立法,這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司法官權力過大無法可制衡,民眾碰到這種法官的救濟方式就是上訴再上訴,更審再更審,一直到財產散盡,沒錢也沒人會理你了,最後當事人一定會接受判決,想不開就自殺了。
道卡斯丁 wrote:-就是不能影響到獨立審判,不能讓行政權與特定團體有管道可干涉司法! 台灣人若欠缺這個法治的常識,將帶來巨大的禍患!...(恕刪) 法官評鑑不會影響審判,一定是判決下來才會聲請評鑑,只有明顯濫用自由心證的法官才會被評鑑,例如判決書用抄的或故意不寫判決理由。前些日子就一個法官在判決書裡罵另一位法官,像這種法官若沒淘汰,那他一年若判個300件案子,就是造成300個家庭悲劇,而他自己根本不在乎,薪水跟退休金照領照花,普通民眾遇到這種法官只能含淚鼻子摸著吞下去。
陳小春2525 wrote:法官評鑑不會影響審判,一定是...(恕刪) 法官評鑑不會影響審判?--- 現行的法官法應該還不會,但是像尤美女版的修法草案,有心人是很有空間可發揮的。評鑑委員變成太上審,不是有可能,而是已經有管道!而舉前些日子一個法官在判決書裡罵另一位法官的案例,現行法官評鑑其實就可處理,說判個300件就會造成300個家庭悲劇,以一反證全部,也未免不合邏輯、過於武斷。別誤解了,不是反對適度加強法官評鑑,而是反對會干涉司法獨立的不當評鑑(像尤美女版的修法草案)!
陳小春2525 wrote:這是法官自己濫用自由心證亂見解法律條文,然後被人民抓包後就推給立法,這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司法官權力過大無法可制衡,民眾碰到這種法官的救濟方式就是上訴再上訴,更審再更審,一直到財產散盡,沒錢也沒人會理你了,最後當事人一定會接受判決,想不開就自殺了。...(恕刪) 法官適用法律沒有太大問題,有問題的是對事實的認定如之前新聞有幾個小屁孩押弱智少女到偏僻處活活打死,怕被發現又返回焚燒屍體企圖滅跡結果法官認為小屁孩是要毆打教訓少女,沒有殺人故意,後來返回查看表示良心未泯所以台灣什麼職業最讓人看不起?就是法官官大學問大,毫無機制制衡都是笑罵由民(小百姓),好官我自為之
finepupil wrote:所以台灣什麼職業最讓人看不起?就是法官官大學問大,毫無機制制衡都是笑罵由民(小百姓),好官我自為之(恕刪) 我有幾個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我跟他們說現在司法信任度很低,他們說:管他的,錢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