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是笑話,同婚法過二讀


CKWallace wrote:
這不是在挖以前歷史...(恕刪)


所以我也解釋了為什麼之前的多元成家多半不被接受的理由阿

是否歧視其實還有一個決定性的因素
同婚和異性婚實質上是否有所差異

如果另立專法
但是實質上沒有差異
也可以視為不是歧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A7%E8%A6%96
stephen0802 wrote:
又來一堆跳針說別人...(恕刪)

公投就是文字遊戲,逐項逐項的釐清議題何來不妥
看到一群人說立專法是違反公投結果
恩很明顯的,真的是一堆XX
我是支持同婚的
因為我認為那是個人自由

但對於繼親收養我覺得很不妥
大人有自我意識,可以說有選擇的自由
但小孩沒得選擇父母
大人不應剝奪小孩正常環境成長的權利

假設有一位男同志先與一女生結婚後離婚
離婚後依賴經濟優勢取得婚生子女的撫養權
若他再與另一同志結婚,這時前配偶想爭取撫養權時不知法官要如何判
這種模式若形成漏洞
以後會不會有許多同志利用這個漏洞來滿足自己想要育有下一代的權利
連找代理孕母都不必了
這樣另一方配偶能否告他詐欺甚或更嚴重的罪刑
不知立法委員對法條的適妥性到底有沒全盤考量
wu923 wrote:
公投就是文字遊戲,逐項逐項的釐清議題何來不妥
看到一群人說立專法是違反公投結果
恩很明顯的,真的是一堆XX(恕刪)


其實很多人是故意帶風向的
民眾大多沒那麼仔細看公投描述

想藉此打擊民進黨
說民進黨違反公投

其實以核養綠公投也是一樣
根本沒說要重啟核四
一堆人在那邊亂帶風向

------------------------------
看吧
樓下就有個明顯是要帶風向
不是要討論的

bian0728 wrote:
其實很多人是故意帶...(恕刪)


這是事實

1450不知道嗎???????

還在亂帶風向

下架
你們那邊沒民主我不怪你

在我們民主國家內...
憲法經大法官釋憲說同婚合法,若政府兩年內沒定專法則直接適用民法
人民公投也認同同婚,但希望制定專法
所以現在政府依據憲法及民意制定了同婚專法
這就是我們國家的民主制度...
jesselu wrote:



原来台湾的政体...(恕刪)
我有時在想, 大法官跟憲法可以逾越大自然的定律嗎? 法律有辦法操縱物理規則嗎?

很難想像會有這樣政黨跟其支持者, 老是喜歡在字面上自爽.

我投反對的主因不是因為反同性戀, 而是不能接受重新定義婚姻的意義! 明明就不一樣的東西, 何苦硬要說是一樣, 就跟用愛是發不出電.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所有條文都在那邊你不去看
如果民法婚姻篇內容只有配偶双方的財產繼承而已,那同婚專法直接準用民法又有何不可?
你這樣只是為反對而反對,實際上你根本不知道你在反對啥東東....
sogo5370 wrote:

我沒研究

政府也...(恕刪)

傑洛米168 wrote:
看了新聞同婚法二讀過了,去年1124我花了2個多小時排隊投下反對票,我真是白癡

被民進黨推了多年的公投法擺了一道

去你的國民黨,2020滅民進黨


謝謝你們投了反對票,反對同志以民法結婚
然而你們投的贊成,是贊成同志以專法結婚
今天過的就是專法
謝謝你們

Jonney16888 wrote:
但小孩沒得選擇父母
大人不應剝奪小孩正常環境成長的權利

假設有一位男同志先與一女生結婚後離婚
離婚後依賴經濟優勢取得婚生子女的撫養權
若他再與另一同志結婚,這時前配偶想爭取撫養權時不知法官要如何判(恕刪)


歧視真的無所不在

認為同性婚姻是不正常環境成長
就是一種歧視

有很多研究已經證實
同性環境下成長的孩子不會比較差了


另外
法官要怎麼判很簡單
哪邊比較好就判給哪邊
跟是否同性婚姻無關

再說一次同性環境下成長不會比較差
不應該視為不正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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