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韓又爆台北樓中樓!韓辦說話了…

我們用痔瘡話來說
妳願意把錢借放親戚帳戶嗎?
更何況不動產

拜託 韓國瑜有幾個小孩啊!
當他沒小孩唷

見鬼了 連這種痔瘡還不如的話題也能說
韓黑可以講借住時間是何時嗎?
我等一槍斃命的證據很久了耶!
jinghong wang wrote:
拜託 韓國瑜有幾個小孩啊!
當他沒小孩唷
...(恕刪)


+1 韓總媽媽不也還在?佳芬姐父母也在,幹嘛找親戚當人頭?
LongDickApe wrote:
第一一定是找親戚朋友.

第三
簽約用代理方式、簽約印章另外刻、相關費用地籍資料用我的,親戚好友全程不知道有買房這件事
第四
買賣親戚好友不用出面,全程代理模式完成
第五
賣完後會有稅務問題,給錢親戚好朋報酬了事

很多炒房達人都有教,從2003年開始到2014年這一波我有看到很多案例.(恕刪)

網路一堆鬼扯蛋,隨便看看就好別當真!要不然就是曾有人這樣搞,但出事了,後來才沒人敢這樣搞。

除非是老人家、身障、植物人、不識字……否則親戚好友全程不知道有買房這件事太難了!

親戚/好友的風險變數太大!

親戚好友人頭不知道,但 親戚的親戚/家人/好友 或 好友的好友/家人/親戚 一知道,就會幫親戚好友合法「白吃黑」。一團那麼多人投資,一定會有人說溜嘴講出去或某人「白吃黑」。(不是黑吃黑)

照理炒房(投資買房),主要以父母或小孩(直系)名義,並不是親戚或好友名義。且一次只一戶,也沒必要一堆人集資搞那麼複雜。

而炒房團以公司名義就簡單多了!以股份的方式算投資比例,不必人頭,也較沒風險。但沒法以自用住宅稅率持有。

炒房團沒必要為了省那一點地價稅房屋稅,承擔那麼大的不確定風險。
Lightwave18 wrote:
記者進一步追問,「既然過去有這麼多房產買賣,為什麼要住在親戚家?其他是投資嗎?」

多房產買賣不等於多房産,韓基本上同一時間只擁有1-2間房子。

正正由於多買賣,才更有需要住親戚家。例如說先賣了然後再買,這中間的空窗期不正要找地方住嗎?

或者為了交通方便需要,或其他原因呢?只要親戚願意,住親戚家有啥不可以?
Ken Liao wrote:
何庭歡 (韓競辦發言...(恕刪)


誰跟你說這違法?
你還搞不清楚為什他最近被打房產嗎?
因為之前他跟人家說他很窮 車都買不起 結果一堆房產

你一開始別加裝窮 誰會管你家有多少房子?
Arcus0827 wrote:
+1 韓總媽媽不也還...(恕刪)


不能找長輩當人頭是有原因的.....

不過我不能說...............................

不道德..........................................

不要把人家父母也拉出來討論......
Lightwave18 wrote: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恕刪)

有錢的墅民
說找人頭炒房很可笑。
韓買賣房産期間,難道還能想到以後能選總統?不然他一失業漢,有何需要找人頭?
一次買賣15幅地的都不用找人頭了,他這種小本一買一賣的,找人頭是沒事找事?
假裝沒錢
跟小孩要撲滿





來晃晃的 wrote:
有錢的墅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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