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eophotography wrote:要給沒症狀採陰又沒風險的官兵 (恕刪) 那是一採.陰性......這幾天已經有五例一採陰性...二採陽性.....怎麼會是沒風險的人??如果沒風險....為何要集中檢疫????
algerno2 wrote:第 43 條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一點都不腫...法律不是斷章取義,你不能只看你想要的部分,請問高雄市接獲誰的通知那24名官兵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患?
Stereophotography wrote:所以一個官兵確診 所有軍營關閉 官兵回家的意思 您說的真是正確所以,美國海軍一開始不同意羅斯福號靠港檢疫所以,我國海軍一開始也認為下船沒關係~您的判斷與高層的判斷完全相同,真是睿智阿
韓國瑜要開罰拒絕疫調者 陳時中:不是都有法定義務 連結高雄市政府針對敦睦艦隊軍官士兵進行大規模疫調,至今仍有24人拒絕配合,韓國瑜市長表示,今天(23號)下午5點前如果仍未配合,將依治開罰;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防疫措施一直有相關規定,不是所有可能接觸者,都有法定義務接受調查,「請各地方政府遵照相關規定指引」。陳時中表示,昨天與高雄通過電話,只要能「確定身分、要了解我們不反對,但並不代表這些人法定義務要接受調查」。所謂的「疑似個案」「疑似病例」必須由醫師定義,不代表有症狀,可能接觸者,這些人都有法定義務接受調查。所以針對24名官兵拒絕疫調開罰,除非他們是確定病例或是極可能病例,否則不適用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對於地方政府要求一定的標準,他強調,所謂疑似個案是經過醫師評估才進到通報網絡,為了讓大家執行有依據,2月9日已發過文,當日起疫調對象是確定病例與極可能病例,官兵雖可能是接觸者,但不算疑似個案或疑似病例。為了讓大家有一定的標準,兼顧隱私與疫情需要,務必審慎處理。相關規定都已發給地方政府,請各地方政府遵照相關規定指引。
如果照陳時中的作法,那一遇到無症狀感染者就慘了。等無症狀感染者經過幾天後轉陽,那幾天又有一堆人去過無症狀感染者碰觸過的地方。這樣擺明放著一堆破口在那裡擺爛。台灣目前確診少,是真的很幸運,還是有難言之隱?
Stereophotography wrote:要給沒症狀採陰又沒風險的官兵開罰 (恕刪) 這病毒目前能夠五篩內確診,都算運氣不錯了最高紀錄還有九篩陰性,第十次才陽性的確診者而且還有無症狀確診者的存在這些你都不知道?700多名官兵跟近30名確診者窩在船上一起生活35天叫做沒風險?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法律不是斷章取義,你不能只看你想要的部分,請問高雄市接獲誰的通知那24名官兵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患? 第 43 條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你怎麼沒看到這句???所以你最沒資格說斷章取義的人怎麼字都看不完???不管是確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及相關人員懂麼??還北一女???你國文老師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