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為了避免撕裂成傷,所以拜託支持者不要去投票的。

130萬高雄韓粉市民出來投票,93.9萬的罷免也將失敗。
應該要檢討高雄130萬名韓粉.....
Mattelaaa wrote:
很簡單道理:任何制度(恕刪)
01橘子人 wrote:
選舉和罷免投票率本來就不能相提並論
選舉制度很簡單,誰想做來報名,
給票最多的做一定的期限!
這樣的方式當然沒有50%得票率的問題!
如果有50%得票率才能當選,那如果三四個人選不是選不完了?
但是罷免不同,只有要求罷免人數的問題,
你們不要一直說為何不讓支持者去投不同意,
道理非常簡單,之前投給韓國瑜的人,他們支持的人選上有4年任期
現在你要他支持的候選人下台,還要他去投票贏你們才能不換,這樣合理嗎?
那他之前投票選舉選假的?你覺得選上的人不適合,那你找50%以上的市民來講還有點道理,
10%連署的人要100%的人下來陪你們投票否決他們之前的結果,你覺得這樣玩合理嗎?
然後還只要25%的人就可以罷免成功?
好幾個人說50%很難?不可能?
看這次選舉就知道都40%了,離50%也不遠了怎會難?
如果當初訂50%說不定更多人投就過了!
而且為何要搞到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