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的博士論文 vs 李眉蓁的碩士論文

人生如棋 wrote:




我有在本樓質疑,蔡英文沒有在LSE拿到博士學位嗎?你貼所謂的LSE的聲明的目的是想表達或是反駁什麼?
這是影射嗎






turtlins wrote:
呷新聞就是彭主播的機...(恕刪)
yurue wrote:
請爬文,我已經有貼別人做的比對報告了


在哪?

你在這棟貼的那篇嗎?

你確定你有看懂內容了?

裡面一頁一頁、一段一段比對蔡英文抄襲誰的論文嗎?

我是看不出來欸。

麻煩解說一下好嗎?
turtlins wrote:


在哪?

你在這...(恕刪)


看樣子你是沒仔細看完我貼的文章!

你要的詳細比對資料,在文章內提到的檔案,作者有附上下載網址! 
一個保固期30年,
一個已自爆了,
就現實面而言,
某位不堪一擊.
講個笑話
論文都是一整本一整本




turtlins wrote:
在哪?你在這棟貼的那...(恕刪)
yurue wrote:
你要的詳細比對資料,在文章內提到的檔案,作者有附上下載網址!


你下載來看過沒?

既然你說人家已經幫你比對完了,

那就比照你沒真的標準,貼出來一頁一頁、一段一段比對啊。
turtlins wrote:

你下載來看過沒?...(恕刪)


那就貼兩段抄襲給你看

如附圖所示:

👀蔡論文P.47兩段落,分別一字不漏且毫無引用的完全抄襲自1974年太平洋貿易及發展會議(PAFTAD)中發表的研究論文 

"TECHNOLOGY TRANSFER IN PACIFIC ECONOMIC DEVELOPMENT"


第P.214及第P.217。😎👍😁

yurue wrote:
那就貼兩段抄襲給你看

如附圖所示:

👀蔡論文P.47兩段落,分別一字不漏且毫無引用的完全抄襲自1974年太平洋貿易及發展會議(PAFTAD)中發表的研究論文 

"TECHNOLOGY TRANSFER IN PACIFIC ECONOMIC DEVELOPMENT"

第P.214及第P.217。


是喔,

我看你這圖是直接從彭主播臉書上擷圖過來的吧?



或是這個疑英派粉專?



你的貼文才是和彭主播/疑英派粉專臉書貼文「一字不差」吧。

字小成那樣,你大概內容是連看都沒看過、想看也看不了吧?

那你有沒有去看看蔡英文博論呢?

第一,

這是蔡英文博論:



蔡英文博論電子檔PDF頁碼p.48、原稿頁碼15,

也就是你指控的「抄襲第二段」,

最後面有沒有看到一個符號: *3?

那是蔡英文的註號,也就是「註3」。

然後我們看電子檔PDF頁碼59、原稿頁碼26,這一章的註釋:


不常看學術論文的各位,我幫你們翻譯一下,

這個註3 的意思就是說,

前面文字引用自H.G. Johnson幫G. Denton, S. O'Cleirecain and S. Ash合著專書所寫的序,

也就是這本啦:



我們就來看看這篇序的部分內容:



除了蔡英文博論中用螢光劃起來的部分之外,是不是一樣?

沒錯,

蔡英文博論原稿頁碼14-15這段就是引自Johnson幫人家寫的這篇序,

而蔡英文也附了註,說明這段文字出自何處。

所以,有什麼問題呢?

而且,

請看我在前面蔡英文博論那張擷圖中,用螢光筆劃起來的那一小段,

是Johnson原文沒有的,



換句話說,蔡英文有自己做局部改寫。

那麼,

為什麼你們會說一字不差呢?

因為你們的擷圖只比對到我劃螢光筆的那一段之前,

這是彭臉書/疑英派粉專的擷圖:


(蔡英文博論引用到紅箭頭的位置,你們只比對到藍箭頭的位置)

螢光筆那一段不比,因為Johnson序文中沒有這一段,

螢光筆之後那一段也不比,因為一旦比到那裡,就會看到那個註號*3了啦。

你們只比前面那一段,

既不會看到不同之處,也不會看到說明出處的註號,

這實在是有點狡猾喔。

第二,

至於你們指控抄襲的另一段,

同樣也是出自這篇序。

來看蔡英文博論原稿頁碼14那一段:



再看看Johnson幫人寫的序文那一段:



兩張擷圖中分別劃螢光筆的段落,

就是各自互不相同的部分。

換句話說,

蔡英文博論這一段有做部分改寫。

同樣的問題又來了:

那你們為什麼會說一字不差呢?

因為你們用了同樣的手法,

只圈出我沒有用螢光筆劃的那一部分來比對(雖然那段文字還是有「一字之差」,哈哈)。

總之,

你們的比對法就是擷頭去尾砍中間,

單單挑出你們想要比對的部分,

無視於整個段落的完整性。

照你們這種比對法,

學術界不知多少論文,都可以一小段一小段地挑出和其他文章雷同之處啦。

更何況,

蔡英文明明就有加註說明出處,

你們就故意玩弄小把戲,

裝作沒看到那個註號。

當然,蔡英文沒有用引號來引用,是一個可大可小的瑕疵,

但你們這種切生魚片的把戲,

更是可恥啦。

再者,

即使以現在更為嚴格的標準,

也容許某種程度的比對雷同結果,

你們要指控蔡英文博論抄襲,

就麻煩整本比對,拿出整本論文比對結果再說啦,

不要這樣一小段一小段的挑啦。

第三,

另外再次提醒你們一件已經提醒過很多次的邏輯問題:

如果你們要指控蔡英文博論抄襲,

前提就是你們得同意:蔡英文當年有繳交博論,並以這本博論獲取學位,

才有所謂「抄襲」這回事。

如果你們認為蔡英文當年根本沒有寫出博論、沒有以這本博論獲取學位,

那她在家裡自己寫給自己看,有犯到誰嗎?

而如果你們要拿2019年黑皮書/電子檔比對結果來指控她抄襲,

那前提就是你們得同意:2019年黑皮書/電子檔就是她當年獲取學位的博論,

才能以黑皮書/電子檔的比對結果來指涉當年博論有抄襲問題。

如果你們拒絕承認2019年黑皮書/電子檔就是當年博論原稿,

那你們拿黑皮書/電子檔來比對半天,

也不能用來指涉當年博論啊。

第四,

最後幫你們解答一個小疑惑:

既然蔡英文博論註釋中已經寫明引用的是Johnson幫人家寫的序文,

那為什麼彭臉書/疑英派粉專那篇貼文,卻說是抄襲同一作者發表於另一本論文集的文章呢?

很簡單,

Johnson在兩個不同的地方發表的文章,內容部分雷同,其實應該說是部分「完全相同」。

這是彭臉書/疑英派粉專引用出處:



這是蔡英文博論引用出處:



連小節名都一模一樣。

只不過,彭臉書/疑英派粉專引用那篇論文是蔡英文博論引用這篇的節錄,

彭引那篇的篇幅大約是蔡引那篇的四分之三,少了前面四分之一篇幅。
喔,

剛剛聽說貼那則論文比對貼文的喻澔,

和之前一個叫Vincent Yu的是同一個人。

那個Vincent Yu之前製作影片聲稱,

每一年度都會刊載Thesis Titles for Degrees in the United Kingdom的英國皇家經濟學會期刊The Economic Journal,

在1985年3月出版的1983/84 and 1984/85這一期查不到蔡英文的博士論文。

那也是個一樣兩光的比對啊。

請參考我另一棟發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105685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