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買過 這種露出廣告的,就知道熱門點隨便一個燈箱都很貴甚至有些位置只有財團有能力長期租用,能不付錢搞一整個「蔡桃貴主題車站」,這種荒唐鬼扯的事只有 這些人 才有這種誇張的做法 !不要說 捷運站、台北火車站、京站... 等熱門點,租一個 行天宮或公館的公車站燈箱 都不少錢,何況是 機捷,拜託不知道的別亂護航,護航的真的很無知 !冷門點當然很少有人買廣告,閒置或便宜租是正常,但不是我們要討論的 !
任何人對捷運站展攬有沒有興趣VS捷運站收場租合理性 ,這都分不清楚人最好不要再說下去了。這桃捷管理層應該也是這種分不清的人才會簽下這種長期數月的「互惠合約」,鄭文燦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桃捷的管理層是否適合這職位!!賣不掉捷運車站的廣告位置也不能簽這種數個月的「互惠合約」吧.....今天網紅自願解約要是不解約桃捷不就再被凹數個月讓人家玩。
勇者小欽 wrote:哈,就事論事而已,個.收不收錢干你我屁事.(恕刪) errrrr這種觀念…這件事是議員質詢了,議員憑什麼權利質詢?因為事關人民權利。也許你會說這是桃園人的事,但此例一開,各地公家車站及展覽館照辦,雖小到人民。不可思議竟然有這樣的觀念。
最大的問題是「蔡桃貴」跟「蔡阿嘎」他們頻道不是公益的,廣告「蔡桃貴」跟「蔡阿嘎」增加粉絲團成員、增加點擊數,是可以讓「蔡桃貴」跟「蔡阿嘎」賺錢獲利的。就像我前面舉的例子,TOYOTA廣告也可以吸引TOYOTA車主、粉絲興趣,也有可能增加捷運站來客數。為甚麼TOYOTA廣告要收錢?
勇者小欽 wrote:雙方協商不收場租,也不用付宣傳費,說到底納稅人也根本沒有損失吧,硬是要扣上政府、納稅人甚麼的,才真的讓我瞠目結舌...如果今天是機捷付了宣傳費又不收場租,那我才會認為有損害到我們納稅人的權益,這才需要撻伐 我每天在你車開出去的時候, 去停你家的停車位..你車位空著也是空著.. 也沒損失..這樣你懂嗎..所謂的損失.. 不是付了不應付的費用...才叫損失..沒收到應收的費用..也是損失..